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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鴻昌被毆打致殘 長期關押於清原縣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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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2006年3月28日,大法弟子孫鴻昌被清原縣公安局非法抓捕,遭清原縣國保大隊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酷刑毆打。孫鴻昌左腿被致殘,生活不能自理,在非法判刑五年、監獄不收的情況下,孫鴻昌被長期關押在清原縣看守所。

孫鴻昌因修煉法輪功,2006年3月28日被清原縣公安局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天橋派出所。在天橋派出所裏,清原縣國保大隊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關勇對孫鴻昌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毆打。惡警關勇用電棍電擊孫鴻昌小便處,將他的一隻腳扣住,將他的另一隻腳掰開,舉過頭頂,痛得孫鴻昌多次昏迷。孫鴻昌遭此酷刑後,左腳麻木無力、皮膚青紫,喪失走路能力。

2006年3月31日,孫鴻昌被送入清原縣看守所。此間,看守所因孫鴻昌病重,於同年5月25日帶他到撫順市中醫院看病,肌電圖檢查為左下肢小腿肌力0級,確診為「左側腓總神經及脛神經損傷」。後因孫鴻昌疼痛加劇,同年6月12日看守所又帶他到瀋陽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檢查,診斷為「左坐骨神經損害」。慢慢的,孫鴻昌的左腿明顯萎縮,比右腿細了很多。

2006年9月18日,孫鴻昌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刑5年。清原縣看守所於2006年10月16日將孫鴻昌投入監獄,因孫鴻昌傷殘,未被收監,而退回。至今孫鴻昌仍被關押在清原縣看守所。

現在,孫鴻昌左腿殘疾,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

孫鴻昌妻子也因修煉法輪功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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