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向東,女,約37歲,石家莊市民族宗教局公務員,2007年4月29日,參加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國在市一招召開本市民族工作會。會議結束後,時向東向吳書記表示問候,並善意的提醒他關於會上對法輪功的言論是謬誤而有損其名譽。吳當時問明來者修煉法輪功後,突然竄出幾個便衣當著吳的面將時向東按倒在地,強行綁架到看守所。之後警方綁架了前去探視和了解情況的時向東的丈夫劉新,並對其非法抄家。
劉新、時向東夫婦案子在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審理,也不知何時開的庭,11月9日,邪黨法院送達非法判決,得知時向東被非法判三年,劉新被非法判五年,他們夫婦二人正在上訴,劉新從收到判決之日起一直在絕食絕水抗議非法監禁。
現時向東、劉新家中只剩下劉新70歲多病的母親和六歲的女兒,老人非常擔心兒子的身體狀況,一人拖著病體照顧孫女,整日以淚洗面,非常淒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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