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清代著名學術家紀曉嵐,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四)》中,寫了兩種邪說害人至深的事件,至今仍有現實意義。筆者特譯述如下:
北方的橋上,設有欄杆,那是防止過橋的人不慎失足用的。福建一帶多雨,橋的旁邊還蓋了屋頂,那是為了行人避雨用的。有一個名字叫邱二田的人,他講了一件令人吃驚、十分震撼的事:
有人半夜遇雨,走到橋上,進入旁邊的屋中避雨。過了一會兒,看到有個官吏,手持公文簿,指使幾個差役押著一些犯人,也先後走進橋旁的屋裏避雨。那人聽見腳鐐手銬的響聲,知道是官府押送囚犯,路過此橋,暫時也來避雨。他便不敢作聲,自己縮坐在屋角裏,觀察他們的動靜。
聽到一個囚犯號嚎大哭起來。那個官吏呵斥道:「此刻知道害怕了,哭還有甚麼用!為甚麼活著的時候要做惡呀?」那個囚犯說:「我是誤聽了我的老師的話,他平時總是斥責敬信神佛的人:甚麼善惡報應之說,都是荒謬妄談。我聽的時間長了,信以為真。後來便用盡心計,投機取巧,放縱私慾,為所欲為,覺得死了以後,既然沒有遭報應受懲罰的痛苦,那麼我活著的時候,就毫無顧慮的巧取豪奪,損人利己,並毀譽不聞,何憚而不恣吾意乎?(這兩句原話的意思是:並且,人一死啥都完結,沒有榮譽和恥辱的分別,那就不必擔心害怕,為何不任意胡為呢?)沒想到:我一死就下了地獄,這裏也真有閻王。這時才知道我被那個老師欺騙了,所以我才悲傷而又悔恨呀!」
聽完這個囚犯的哭訴,另外一個囚犯也哭著說:「唉呀,你是被那個教師所騙,我是被一個巫師所騙。我遇到一個巫師,講:人造了惡業,焚香布施,就能積功德,就能化解消除惡業。即使死後下地獄,也可以請巫師,來念經超度。我想:這樣我就不必忌怕,先多撈些錢。生前拿一點錢出來焚香、布施;死後叫家人請巫師給我念經,那麼我活著就可以為所欲為,死後地府也不會治我。沒想到我下了地獄,閻王是專看本人行善做惡的多少,和私心的大小,來定罪與福;並不看重捨財的數目多少。我在世上,雖花了許多錢布施,都是為私為己;下到地獄,被打壓、被煮熬,件件難逃。我若不是受那巫師的欺騙,又怎麼敢放縱私慾,以至於此呢?」說罷,嗚咽不止。別的囚犯們也都齊聲痛哭。
那位縮坐在屋角裏的人,這才明白了他們是死去了的人。他們的教訓極深,真是生死劇痛,悔之晚矣!
現在,中共邪黨中有些惡徒,一邊還在行惡、拒不改悔,一邊又去拜神乞佛,企圖消災免禍,妄想逃脫地獄的嚴懲,真是白日做夢。這種惡人,離死近在咫尺。
那些現在還抱著無神論不放,受中共惡黨毒害而執迷不悟的人,真應該聞鐘猛醒,聽鼓深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