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錯覺,放下自己的根本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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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

一、大法修煉不能被當作一種精神寄託

常人把宗教修煉說成一種信仰,一種精神寄託。我注意到一種情況,就是當自己在周圍形勢緊急或者是自己情緒低落時,心中緊緊的盛著大法,能處處好好要求自己放下心裏的種種執著;周圍形勢寬鬆或者心情好時,大法在自己心中的地位就很輕了,對自己要求就鬆了。我很疑惑,為甚麼會有這種情況呢?

最近明白了,這不就是把大法當成一種精神寄託嗎?當成一種調節心理的工具,至少潛意識中是。當在常人中遇到痛苦時,用法理來告訴自己不失不得,其實咱沒有吃虧。修煉苦,不想精進,想偷懶。說白了是沒有全身心的投入修煉,對自己還有所保留。認為自己好歹還在修,師父慈悲,最後不會丟下自己不管。

二、放下自己的根本執著

師父在《走向圓滿》中說:「也有許多學員是人的觀念在大法中找到了不同的人生嚮往與願望,就在這種執著的人心驅使下,走到大法修煉中來了。」

回想自己剛得法的時候,自己為甚麼要修煉呢?為了自己的美好,為了生活的更好,想去當神仙享福,怕形神全滅。心中有個響噹當的聲音:我要圓滿!說白了這就是一種執著心啊,還是為了自己的一顆私心。這樣修煉下去,不就是換了一種追求幸福的方式嗎?其實這種修煉不過是換了一種常人的生活方式而已。這樣自己哪是大法弟子?

三、那麼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甚麼呢?是人從小養成的錯覺。

人來到世上後,被社會大染缸給心裏染上了一種錯覺:有執著心,自私,為了自己,是種美好的事情。人的執著心如同吸煙上癮,是一種錯覺。不同處在於人的執著心,好比周圍人都在吸煙,而且人生出來後就開始吸煙,都認為吸煙是人的一部份,都不知道人不吸煙是甚麼狀態。這樣人有了名利情、種種執著心後從小就上癮了,結果就不能自拔,自以為是。修煉時甚至有「丟棄了執著心,生活哪還有意思」的感覺。吸煙後戒煙難,那還是吸煙的人在沒吸煙前生活過,知道不吸煙是種甚麼滋味;回憶一下我們的童真時光,不也生活得很好麼,那我們為甚麼還要為這種錯覺所累呢。

當執著心得不到滿足時人感覺痛苦,得到滿足時人感覺幸福,這其實是種被動的幸福。認識到人間的所謂美好都是幻覺,是如同有些人喜歡吸煙一樣的錯覺,我們就能更好的精進。我們必須放下「修煉是為自己幸福」這樣的一個根本執著,糾正修煉是為了自己圓滿這樣的危險認識。我們應該認識到修煉的目地是無條件的為了別人好,為同化宇宙特性;自己的修煉是為了別人好,我們做三件事是為了眾生的幸福。

個人體悟,不當處敬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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