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此次非法抓捕惡行的有凌河公安分局某副局長及錦鐵派出所的惡警們。在實施抄家過程中,他們始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期間表現最賣力的是惡警高某(指導員),還自稱是公安分局的。他們到處亂翻後,搶走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和相關資料,同時還搶走三千多元現金,(這是農曆新年要孝敬老人、給孩子們的紅包錢)當時大法弟子向他要手續,他卻沒留有任何物品清單和手續。在這前一年,也就是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惡警高某還曾經領著一幫警察來抄家,那次他搶走價值一千多元的日本愛華音響時說:「我給你砸了。」(那次人當天被放回,但是音響和煉功帶至今沒還回來)這與劫匪有甚麼區別?
在二零零三年農曆新年前的這次非法抓捕中,惡警副所長李某,從三樓到派出所又跟到看守所,他始終拽著老年大法弟子的頭髮,頭頂的頭髮被他拽掉很多,他也不撒手(第二天,在看守所裏,那裏的管教和醫生都看到那位老年大法弟子的頭上有口子,還有很多出血點)。其他四個惡警拉著大法弟子的手和腳,硬往外拖。誰不是父母所生,惡警們這樣對待幾個老年大法弟子,難道他們真的喪失掉了良心?這哪裏還是「人民警察」的形像?
誰不希望一家人在安靜祥和中度過中國人的傳統節日?然而,這些被中共惡黨利用的惡警們的非法行為不但給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重大損失,使大法弟子承受巨大痛苦,又無端的剝奪了幾家人歡度農曆新年的權利,使家人不但在經濟上造成重大損失,也給大法弟子的親人帶來極大傷害,使家人在精神上承受著極大壓力。
正值農曆新年之際,與兩三個朋友會一會,就給扣上莫須有的「會功」的「罪名」,(「會功」是邪惡的江××政治流氓集團為打擊法輪功而強造的名詞),然後惡警們就像瘋了一樣實施非法綁架,肆意剝奪他們的自由。那麼,人民應該享有的民主自由的權利在哪裏?難道這就是中華民族的民主和諧?這就是最佳人權時期的人權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