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由市公安局惡警李鳳麗(女)、高峰等通知周口市文化局副局長高震環,強行送我到周口地區飯店監視居住,周口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紀××參加監視迫害並對我罰款1000元左右。
2000年3月份我上北京上訪,被高峰等惡警強行抓捕,強行送到商水縣看守所兩個多月,罰款8000多元。李玉正等用手銬將我押到商水縣公安局,用槍對著我威脅和謾罵。在同一天上午,周口市文化局帶著我的女兒,對我加強迫害,強迫我放棄修大法,文化局副局長楊子山抓著我的頭髮轉一圈,用力往上提叫我女兒看,還問我:「你還到北京去不去?」我說:「我還去!去討公道。」 楊子山對我拉著、推著、罵著。
2000年10月3日,我上北京上訪,在北京火車站被火車站派出所抓送到北京公安局,經過許多周折送到周口駐京辦事處,高峰等惡警及周口市文化局副局長高震環、文化館館長趙廣尊、劉新萍對我進行迫害。惡警高峰抓著我的衣領狂叫著:「我今天要打死你,打死你也不解恨。」叫喊著拉著我往牆上撞,逼著叫我下跪五個小時,我不跪,蹲著。我還被勒索了9000元。
10月6日,我被非法抓回周口,在周口市文化館被監視居住10多天後由單位保衛科的木方強行把我送到拘留所。兩個多月後沒有經過任何法定程序,由政保鄧衛強行押送到河南省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零五個月。
在三年零五個月中,我受到了極惡毒的殘酷迫害,失去了人身自由,大法書經常被惡警胡秀霞、賈美麗、王南等沒收,他們強制不准學法煉功。因為學法煉功,我曾多次被加期。他們強迫我們參加超量的奴役勞動,一天幹十三、四個小時的活,沒有星期天,還經常逼迫加班到天亮。
有一次,我不做保健操,被惡警指使吸毒人員拉打、腳踢,把我雙手打出血,現在還有嚴重的傷痕。另一次,下班後其他人都上床休息,惡警不叫我上床,叫我坐地上,我不順從,被惡警胡秀霞指使兩個包夾對我腳踢、手打近半個多小時,打的我全身發紫、臂和手不能抬;不准我休息、卻照樣強迫我幹活。
還有一次我們集體抵制惡警迫害,不參加幹活、不報數、不唱歌、不參加軍訓、不寫作業。被惡警脫下我們的棉襪,只剩下內衣,鞋也被脫掉,叫我們跪在雪地裏,我們沒有跪,盤著腿坐著。惡警污衊、謾罵我們,還錄像醜化我們。因為拒絕作業,惡警王南等一個星期不准我睡覺,冬天在晾台上站著,白天照樣幹活。惡警經常搜身、搜衣物,有時更惡毒,惡警王南、馬蘭搜我身一直將內褲翻完摸遍,我的衣服、被子被它們用剪子剪開、撕爛,被子內的網套被撕成碎塊。惡警強制轉化不行就上刑法戴手銬。它們對我使刑法不行,叫五個吸毒人員打我,一個壓在我身上,兩個壓著手,兩個壓著腿,我幾天都很難受。女兒給我郵來一塊手錶,惡警王南強行扣押,無理由就無恥的說:「為了你的安全,怕吸毒人員偷走,我給你保管,到你走的時候還你。」但是2003年3月我回家時它也沒給我。惡警王南強行侵佔他人財產。
惡警毒害、迫害眾生,罪大惡極。我堅持修煉,他們就不讓家人接見,兒子來看我,惡警不讓看,對我說:「你想不想見你兒子?要想見就一個條件,考慮一個小時轉化了吧!」我說:「我想見兒子,這是我的權利,叫轉化永遠辦不到,你太險惡了。」
2002年夏天進行強行「轉化」。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迫害,各種刑法都用了。反背上繩、吊背、坐老虎凳、用膠布粘雙眼皮不讓睡覺、毛巾堵嘴不讓出聲、雙耳戴耳套讓聽謾罵大法的惡毒言論。用警棒、皮鞋、皮鞭、掃帚把打、電觸等。當時每一個大法弟子都遭受這樣的迫害。整個隊有20多人沒有抓去上刑,我是因為當時認識到正念正行,抵制邪惡不去受刑,堅持我的信仰吃了兩顆針而受迫害,由於悟錯被邪惡鑽了空子,又被加期5個月,沒有被抓去上刑。
有天上午所有人員被集中在大車間,四面圍滿帶槍、警棒的惡警。惡警隊長賈美麗說:「限你們半個小時考慮,同意轉化就站出來不去受刑,不站出來就馬上去受刑,那是叫你活活不了、死死不成,只能選擇一條!」
一分一分,一秒一秒,全場靜靜的只有聽見大法弟子的呼吸聲,心心相連,我們形成一個堅不可摧的整體。心中默念著師父的法:一個不動就制萬動。半個小時到了,沒有一個大法弟子站出來,惡警隊長賈美麗、副隊長胡秀霞從狂叫、嚎叫、到坐立不安、目瞪口呆,最後說:「一個人一張桌、一張紙、一支筆,寫!由包夾人負責!」
一個小時、一上午,沒有一個大法弟子順從它們,個別寫的也是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最後惡警看招使盡沒有辦法了說了一句:「回去考慮吧。」
記得一次吸毒人員對我說:「今天我們又特殊待遇了,隊長叫我裝成你們法輪功在屋裏,叫外邊來的參觀團參觀、訪問,我們的問題都是隊長安排回答的內容,甚麼不煉了等等反對法輪功和說勞教所好的話。」
這都是惡警通用的欺騙手段來矇蔽世人、來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與我同屋的項城市同修孫世梅被三個吸毒人員強行抓去上繩的一星期後,吸毒人員說:「孫世梅被毛巾塞住上繩後而悶死,家人拉走屍體。」上繩時的兩個吸毒人員,惡警已提前釋放它們了。還有許畢山等四位同修也被迫害死了(只記得許畢山是鄭州市的,父母全家人都修大法)。
惡警迫害眾生,侵犯人權。在每次接見時都要強迫在入門口簽字反對大法,否則不能接見。許多大法弟子長期不能與親人見面,接見時食物被惡警扣留和私佔,衣物被翻遍、撕爛、做所謂的安檢。
我被放回家後,2005年11月,北永興派出所兩惡警黃某等闖進我家強行抓我到北永興派出所,強加給我的所謂抓捕原因說我是全國公安網上正在通緝的逃犯。對我的這種迫害,連他們本所的部份幹警和家人都憤憤不平。我沒有犯罪,這法律在中共的統治下真是變的一文不值。後來經過多少周折,它們用警車強行把我送到沙北分局,這時我才知道是沙北分局李玉正等惡警造的假來迫害,企圖達到它們的目地,它們威逼陷害,險惡的手段都用上了。在它們寫的表格審言中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可表格中寫:「我不煉了。」造假是惡警的手段,它們威逼詐取我的家人2000多元現金。
2006年4月初,高峰在政保派了劉敏等兩男兩女闖入我家中進行抄家奪走一本煉功帶和靜功煉功帶,我被強行抓到政保,它們在辦公室內誣蔑大法和師父,拿出所謂轉化者的信念給我兒子聽。高峰惡狠狠的說:「對於你們這些人還是有辦法的,你看!」拿了一張紙說:「拘留!」就這樣由劉敏、高峰和另一女人強行將我推拉入車內非法拘留15天。後來在師尊的保護和功友們的營救下我正念闖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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