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我對錢不執著,因為我結婚時接下了所有的外債,房子還沒有蓋好,家具也特別簡單,手飾沒一件,我覺得我很坦然。今年過完年,我和孩子從婆婆家搬回新房,家人給我留了700元錢到外地上班了,我只好事事都想省點錢,做飯不開吹風機,燒火都想撿點柴,省下點電,買菜更是捨不得;夏天吃三頓飯時我想沒啥事吃兩頓得了,孩子的零食取消了,丈夫買回電磁爐我也怕費電。這樣我還認為自己會過。錢省的自己感覺很累,還是不夠花,今天朋友病了,明天親戚結婚,總有沒完沒了要花錢的事。
前些天通過靜心學法,與當地同修切磋,找到了對錢的執著,根子上還是對情的執著。你越想省錢,邪惡就叫你需花錢的地方不斷,叫你處理完這邊,那邊又等著花錢。法理明確了,執著找到了,現在一切正常了。從法上真正認識到了法,那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這只是我的一點粗淺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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