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位知情人說,當時法院內外有很多警察,有從市各派所、各鄉鎮派出所調來的,有市裏國保大隊的,還有很多不著警裝的便衣。準備再次非法開庭時間沒有公布。據說公主嶺市有關部門已將此案上報四平後,又轉報省裏。近日據知情人透露,五位大法學員被非法判刑,康寶軒8年、小蔡、方煥章6年、王春英、張淑蘭5年,現仍關押在公主嶺市看守所。
康寶軒,二零零二年被公主嶺市公安局政保科非法抓捕,曾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被十屋派出所綁架,在這期間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無理沒收了他身上攜帶的四千八百七十元家中賣糧款和五千元賣糧款票據。後經家屬幾次追要,公安局只返還部份錢款和賣糧款票據,二千五百元扣留,理由是治安罰款,每人各需上交的五百元,由他一人承擔。後經家人力爭索要,才全部返回,但家中出租車仍被無理扣留。
方煥章,只因進京上訪說明大法真相就被非法勞教一年,失去工作,幾年來他只能夠靠蹬人力三輪車維持家中生活費用供孩子上學。
小蔡,在單位是公認的好人,他在沒有學法前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工作,得法修煉後身體恢復正常,這更是眾所周知的事情。
王春英,只因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學法後身心受益,進京上訪說真話就要被非法抓捕。
張淑蘭同樣因為堅修大法,不肯說假話,不肯向邪惡妥協三次被非法抓捕,兩次被非法勞教。
我們都知道,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機關都應該是為百姓謀福的地方,應該是伸張正義、懲治邪惡的地方。維護法律尊嚴,支持正義公道更是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機關的神聖使命,只有邪惡的勢力才懼怕維護法律的公正,才會視民生於草芥,才會不顧民眾疾苦而任意踐踏法律尊嚴,才會毀滅人類的正義與公道。
共產邪黨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機關可以隨便使用勞教,不經過正常的審判程序,不允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直接剝奪人身自由或送入勞教所,這是嚴重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名義上是行政處罰,實際上是剝奪人身自由,這是很明顯的違反憲法和有關規定的,這種侵害公民權利的行為是與現代文明、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
法輪功只是一種信仰,沒有侵犯國家利益,沒有侵害任何個人與團體。修煉者只是修心向善,不斷的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對任何國家與個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律不能懲治人的思想。說法輪功是×教,就要拿出確鑿的證據、列舉出表現。但是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機關為甚麼不敢公開審理大法學員?怕辯護?怕申訴?怕老百姓知道大法真相?怕自己的邪惡醜行被曝光?怕就說明見不得人。在真理面前,究竟誰正誰邪?中共自己的暗箱操作行為才是最邪惡的表現。
附:公主嶺市法院副院長 宋佔軍 電話號碼 0434-3196102
庭長 呂衍寶
民事審判庭二庭副庭長 程彥奎
法院執行庭 辦公室電話 0434-6215605
公主嶺市法院紀檢監察 0434-6222072
公主嶺市法院執行庭 0434-6214225
公主嶺市檢察院 0434- 6268286
檢察長室 0434-6267533 /6267579
檢察院舉報中心 0434-6267000
檢察院反貪局 0434-626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