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人員第二天開始非法審問,我開始甚麼也沒說,又過了四五天,又叫我去並威脅說:「要是不說就判你刑,還騙我說別人都說了,你也說了吧。」於是我也就說了 ,也承認了做了些甚麼事,也把同修說了出來。是我連累了人家,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同修的事。到了6月十幾號,他們為了「轉化」我和我丈夫,把我家的親戚都叫來了,連我快80歲的叔叔都叫來了,讓他們逼迫我們「轉化」並且要上電視悔過,但我們沒有答應。到了16號左右,他們就勞教我三年,18號早上7點送往蘭州平安台勞教所。
一路上,我心裏一直發正念,半路休息時,我想下車上廁所,可是李新華不叫我去,我說你的心真黑,他說你再說我回去把你老公也判了,我說:「你說了不算」。下午2點左右到了蘭州平安台勞教所,要檢查身體血壓和胸透時一切都正常,當檢查心電圖時,我心裏一直在想:「求師父加持我,讓我的心臟跳起來,跳快點。讓檢查出病吧,這裏不是我待的地方。」結果還真的檢查出了心臟病,但他們不罷休,又檢查了一次還是這樣,等回到車上,就讓我們吃了點東西,我好心的對司機說吃點我帶的煎餅吧,吃完了好好休息一會,晚上把我們拉回去。司機毫不客氣的說:「去,不吃,還想走,把你們全都送進去。」
因為我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當天晚上10點左右,不法警察們帶我們住到了招待所,三天後才帶回了金昌戒煙所。第二天金昌市來人檢查,他們讓我起床配合「轉化」,但我沒理他們,所長劉立國罵我:「裝甚麼死,快起來」,可我就是不起來,他們就灰溜溜的走了。又過了幾天,蘭州路派出所的陶雲祥逼著我按了大手印。女兒在外地上學,特地請假看我,第二天我就出來了。後來才知道是女兒見我身體很差,找人花了3500元錢才把我放出來的。
回家以後每隔一個月左右,陶雲祥就來我家逼迫我簽字,按手印,逼我做了不該做的事。
2002年開十六大時,北京路派出所所長馮宏慶和一女警把我騙到派出所,李新華說我反對××黨,威脅送到戒煙所關起來,等十六大開完再放出來。結果我又被非法關押在裏面2個月左右。自2002年4月15日迫害我起到2005年7月這段時間裏的工資,都不發給我,累計13,000元一直到2005年7月份,讓我寫了家庭困難申請書,才發給我工資,但還是不按全部的發給。
到了2003年9月,我想回家看母親,在路上出了意外,手被擠破了縫了好幾針,火車上的乘務員一直把我送回家。到了10月1日,不法人員就以我沒向他們請假為由,開始迫害我丈夫。其中有二礦保衛科史建國、石建國、公安處代寶吉、邢福強、二礦區維修工區主任宏和平、楊德志、二礦機動科楊能正等,而且還到我兒子上班的地方騷擾,他們用我兒子的電話給我老家打電話叫我回來,我說手受傷了回不去,他不相信還說:「你要是不回來,去北京怎麼辦?」就這一個電話打了30多塊錢,最後他們說:「你要是不回來就不讓你老公上班,快回來。」我沒辦法就等手一拆線趕回來了。回來後的第2天早上,史建國就來了我家,一看我手受傷了,他們才相信說:「你再不回來我就讓你家掏錢,我坐飛機去抓你,還能順路玩一趟呢。」我說:「行了吧,你們也看見我手受傷了,你們以後再別來騷擾我了,都積點德吧做個好人」,他們甚麼也沒說,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