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8月4日】2006年4月17日上午,黑龍江省伊春縣金山屯大法弟子王新春(雙腳被迫害活活爛掉,明慧多次報導)去鶴崗市電子城買修電視的儀器,靠雙膝爬行的王新春到電子城後,幾個人圍過來問他:「腳哪裏去了?」王講了他被迫害的經過,講大法的美好,告訴大家,天要滅中共,退出惡黨保平安,並拿出真相資料給大家看。大家很同情他,告訴他上法院告!準贏!好心人告訴王新春這裏有便衣,讓他注意點。有明白真相的人,退了團隊。
這時,一個便衣警察看到後就出去了,一會,他領著金山屯610主任肖靖宇、豐溝派出所長閔長春惡警王守民等公安之徒來了,威脅說:「王新春是危險分子,不許賣貨給他!否則罰款5000元!」王新春貨沒買成,被綁架到車上,一個警察押著,另一些人吃飯去了。一會,惡警回來了,肖靖宇對閔長春說:「你們先走吧,我的朋友(指舉報大法弟子的警察)的母親剛才突然過去了(死了)!」
這是一個現世現報的真實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