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寫揭露邪惡報導的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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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30日】我看到240期《明慧週刊》中報導被惡警抓捕的學員時,牽涉到其他的同修名字和事情,這些信息本來是不應該暴露的,是邪惡想知道而不知道的信息,可是卻通過我們的嘴告訴了他們,這不是幫了他們了嗎?

我認為這樣做是不妥的,是對同修的不負責任。我就聽到惡警說:某某不是跳樓造成的殘疾嗎?你們網上不是報了嗎?因此,同修在寫揭露真相時一定注意,還有明慧網是需要我們每個大法弟子共同來維護的。就是他的真實性,我們的一個事情發出去,會有多少人看到,我們想過嗎?我們不能只著急把消息發出去,把邪惡曝光,而不考慮事情的具體情況,所有牽扯到的人、事、物都不準確,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的電話及人員都不是以前網上曝光的,已經換了,你還在找以前的,把他再拿出來曝光,那能起甚麼作用呢?我們不是在搶新聞,你這樣報,我那樣報,而不考慮後果。明知同修沒報名(即沒把自己的名字告訴邪惡之徒),還把被迫害同修的名字發到網上,讓迫害大法弟子的壞人們都知道,請這位同修好好想想自己,甚麼心作用下的所為。同時這也反映出我們同修整體的不足,做事不理智,不成熟。希望我們地區同修儘快提高上來,做好三件事,正念揭露迫害、營救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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