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孝感目前的狀況雖沒有A市嚴重,但同修之間的間隔卻很明顯了,有的還是好幾年的問題,通過近期發生的事暴露無遺。如有學員在學員中指責說:某學員的去世某某學員有責任;某某的被抓某某學員有過錯;某學員不向內修,聽不進別人的意見等。而被指責的學員則憋了一口氣:為甚麼不敢當面說?以後我甚麼也不管了。還有學員指責說某某學員答應學員在家學法,又有怕心學一段時間後又取消。王新明被抓,有學員不積極營救。當經文傳遞偶爾出問題時,指責說:給的時候不要,沒有了又來要,等等……。而聽到的學員不管贊同或不贊同,幾乎都或多或少的又向外傳,包括我本人在內,無意之中又加大了同修之間的間隔。
我們經常講要打破舊勢力的安排,可是如果我們出了問題不首先無條件的向內找,想辦法去在法中彼此圓容,而是互相指責、埋怨別人,或找一部份自己,然後還是找別人的問題,這和常人有甚麼不同呢?這不正中了舊勢力的計,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嗎?舊勢力正好利用彼此的弱點加大加強我們的間隔,各個擊破,找弱點下狠手進行迫害。同修被迫害為甚麼還未營救成功?我們「正念」也發了呀?可彼此之間有間隔的「正念」形成不了整體的威力,說到底還是念不正。
我們都是修煉的人,在圓滿之前,誰能保證自己永不犯錯?誰能保證自己永遠正確?既然不能,誰又有資格去指責別人呢?修煉中有問題並不可怕,只要我們之間互相善意的當面指出,即使暫時有不同看法,彼此之間互相在法上去圓容,而不是喪失理智互相埋怨、指責,這就打破了舊勢力的安排,走了師父安排的路,甚麼問題都能解決。我們是一個整體,問題出現了每個人都有責任,能說是某某個人的責任嗎?比如上次營救儲琳時,很多同修或多或少相信了邪惡的欺騙:「15天後放人」。為甚麼要有條件?我們發正念時為甚麼沒有「立即無條件放人」這一念?發「正念」中還隱含了15天放人這一舊勢力安排的條件,包括本人也是事後諸葛亮,結果不到15天邪惡就把同修非法勞教。這次王新明被綁架,據了解家中搜出兩大包真相資料,為甚麼他拿那麼多?這正說明整體上沒有形成人人發真相資料的局面,導致他一個人承擔很多,減少了他的學法時間,降低了同修的學法效果,使個別同修忙於幹事,而我們又未能及時圓容,導致舊勢力鑽了空子。事情的出現不正是整體上有問題嗎?我們每一個同修不應該認真找一找自己的責任嗎?
《大陸大法弟子與新加坡同修交流》一文中說的很好:「其實只要我們是在修煉中都肯定有不同的認識,未去掉的人心也會相互摩擦,但最為關鍵的是我們在矛盾面前能不能把自己視為修煉人,以法為師無條件的向內找自己,真正的以法為大。如果能這樣,那麼矛盾就會很快化解,彼此之間就容易寬容,整體協調一致法力就會大,邪惡就不容易鑽得了空子。」
說了這麼多,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文中提到的事,沒有指責當事同修的意思,只希望當事同修都冷靜下來在法上共同提高,趕快打破舊勢力的安排,同時建議旁觀同修發正念徹底否定舊勢力對我們同修安排的間隔,不要再幫舊勢力的忙傳同修之間的指責、埋怨,看到同修之間有間隔要主動圓容,不要當和事佬,怕當面指出其他的問題。也希望被指出問題的同修,不管別人說的對不對,都要反省一下自己,以法為師,能聽一聽同修不同的意見。讓我們整體提高、整體昇華,徹底打破舊勢力的安排,圓滿隨師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