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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鄭州監獄九監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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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8日】我於2003年5月6日被非法關押到鄭州監獄九監區,7月18日下隊到五監區。

2004年8月26日調到十二監區,當天就對我強行轉化。一開始每天早6點到晚上12點練蹲姿、站姿,不讓坐,十天後開始打罵,白天管教幹部陳存志、幹事王水全把我叫到辦公室,先是大罵一頓,然後用椅子卡著頭,扒開衣服用電棍電我,又用警棒打,用腳踢,用手掌抽嘴和臉,連續四個上午,最後一次陳有志問我:你轉化不轉化?我說:不!他就用電棍往我嘴裏搗,致使我的牙齒鬆動,隨後就脫落。

夜裏犯人鄒良昌、宋江偉、段長金、田國慶輪流打我,專往頭部和腳上打,然後把我按倒地上用打火機燒我的嘴和舌頭,他們還用木棒撬著我嘴,問著:你還硬不硬了?最後把我的右手中指燒焦。

我要求到醫院治療,他們不讓去,為了封鎖消息,曾經有一個星期每天最多讓我睡兩個小時,最少二十分鐘。在體罰蹲的時候,一小時內只准蹲一個姿勢,蹲不好就是拳打腳踢,擰耳朵,有時把耳朵擰破揪裂。後來他們看到我的耳朵腫得很大並且裂處直往外淌血,這才給我治療。

蹲的時候他們還把地上倒上水,蹲不好在冬天就得坐在水上,還要被打。我在十二監區關了近三個月,折磨我三個月。

十一月份,我又調到十三監區,當時我被燒焦的中指已經發炎存膿腐爛,十三監區幹部發現後叫我到醫院治療。我在十三監區住了26天,手還沒好,又被調到六監區。

這個監區比十二監區更邪惡狠毒。以周啟江為首,劉濤、李傳嶺、李耀昌、賈楠,五人為轉化組,這五名惡徒用殘酷手段迫害大法弟子,他們採用打罵體罰不許睡覺等各種手段。

六監區的一個王姓幹事叫我去擦大廳的地面和牆壁,他明知道我的手化膿不能沾水,但他不許我用拖把,必須用抹布擦,當他看到用一隻手在幹,他來就是拳打腳踢。我到辦公室給管教員說打人的事,他們沒人管,相反後來打我更兇了。

之後他們又改變了招術,不用火燒手指而用筷子夾手指,用手擰大腿內側,打耳光,曾連續三天三夜不讓睡覺,4個人輪流看管我,一閉眼就打。

2005年3月8日我被調到十一監區,10月10日又調到五監區。鄭州監獄共十三個監區,我因為堅持修煉被調動了7個監區,屢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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