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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三)

——大法弟子李國鋒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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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8日】99年7.20上訪,榆樹市大法弟子李國鋒在天津和幾位同修被非法抓捕。因不說姓名,遭到公安迫害。蹲下不許動,長達幾個小時。被收容10天後送回榆樹,又被非法拘留15天,罰款2000元,沒給任何收據。

2000年李國鋒因在公園門前煉功被非法抓捕,拘留2個月。在此期間,被強制勞動,修魚塘,背用膠絲袋裝的土;鋪磚地,推磚,種地等。法輪功學員有的堅持煉功,遭到管教的毒打。由於家人給政保科的人員送了錢,又罰款2000元(沒給任何收據),才被釋放。

2000年李國鋒和幾位同修去北京打橫幅之後,在南站與一位同修被非法抓捕,惡警用布蓋住頭後用重物擊打,李國鋒等絕食7天後被放出。由於被特務跟蹤,打電話時又被抓回,遭手銬緊扣,用木棒打手銬等手段迫害。手都變成黑色,還被扣在暖氣上。15天後被榆樹政保科帶回榆樹。回來後又罰款2000元,沒有收據。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幾天後放回。這期間,家裏給不少人送了錢,包括原政保科陳興國等人。

2000年,李國鋒正在木材南門車市等工作,建設派出所鄒成國帶幾個人要強行帶走他,揚言「怎麼對待法輪功都行」,又推又打,又非法搜身,拿走李國鋒的鑰匙,強行開家門拿走書、錄音機、收音機、磁帶等物品。逼李國鋒說出與誰聯繫,李不配合,就把他交到了政保科,非法拘留15天,罰款2000元,沒給任何收據。

在拘留期間,李國鋒不配合惡警,惡警許××等人就用木棍對他進行毆打,用手砍脖子等。這期間,家人被迫給公安局姓蘇的局長送了二三千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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