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對「我的幸福」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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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0日】師父說:「人在世間帶著這些心嚮往著美好的追求與願望沒有錯,但是作為修煉的人當然不行。那麼你可以在此等思想的作用下入大法的門,然而在修煉過程中就要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在以後的看書、學法精進中認清自己入門時是甚麼想法走進大法的。修煉一段時間了,是不是還是當初的想法,是不是人的這顆心才使自己留在這裏?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能算作我的弟子,這就是根本執著心沒去,不能在法上認識法。」(《走向圓滿》)

師父的話震撼著我,我悟到:能否放下根本執著,是修煉人能否走向圓滿的大問題。我下決心理順自己,儘快找出自己的根本執著。

當常人時,我對人生沒有甚麼追求,名利心很淡,也能善待人,但我把「我的幸福」看的很重要。我曾暗自下決心,刻苦讀書,脫離農村,為尋求自己的幸福而奔波努力。這在人中講沒有甚麼不對,但修煉人有修煉人的目標。

師父說:「一種觀念形成後,會控制你的一生,左右這個人的思想,以至於這個人的喜怒哀樂。這是後天形成的。如果這個東西時間長了,會溶在人的思想中,溶在真正自己的大腦中,它會形成一個人的秉性。」(《佛性》)「我的幸福」這個觀念就形成了我的秉性,溶在了我的思想中大腦中。1997年我偶然間得到一本《轉法輪》,讀過之後,深感這個功法好,這個功法能使人道德回升,教人向善,做好人,我也要學。就這樣我入了大法的門,走上了修煉的道路。經過一段時間學法,我認識到學大法是修煉,通過修煉可以圓滿,徹底擺脫人類之苦,這太好了!我心中暗自高興。為甚麼好呢?因為修成佛可以永遠幸福,那不是正是我人生追求嚮往的東西嗎?

在個人修煉階段,在法理上我明白,修煉人應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精進要旨•佛性無漏》)的正覺,但在實際修煉中,因為執著「我的幸福」,我卻抱著私心去做大法的事,認為大法的事做的越多,功德積的越多,這就為自己的圓滿奠定了基礎,我把為大法做事看成了自己索取幸福的唯一途徑。

這是一顆多麼骯髒的心哪!師父說過:「弘揚大法是功德無量的事。」(《法輪大法義解》)我現在悟到,洪揚大法救度世人是最神聖的事,只有抱著一顆純淨無私的心去做,才是功德無量的;否則即使做的再多,那有甚麼功德呢?

在證實法的修煉階段,因為執著「我的幸福」的根本執著沒放下,被邪惡鑽了空子,三次被非法抓捕受迫害。1999年11月20日,面對邪惡的迫害,因執著名利情與怕心,在邪惡的高壓、恐怖威脅面前,沒有堅定,沒了正念,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壞事,寫了不煉的「決心」,簽了名,出賣了同修,給法抹了黑,背叛了師父背叛了法,對法犯了罪。同時給家人帶來痛苦與恐嚇,他們對法也犯了罪。說了許多詆毀師父、詆毀大法的話,教訓是沉痛的!雖然我是無辜受迫害,但從中也看到自己修煉中的差距與必須去掉的人心!

因為執著「我的幸福」,我一直不精進,三件事我一直在做,但卻是因為怕自己做的不好不能圓滿;我怕修煉結束,因自己修的不好,自己不能圓滿。發正念不靜,雖然在背法,但總覺的法學的少。

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必須救度眾生證實法,這是大法弟子的史前大願與歷史賦予的使命與責任,大法弟子不能辜負眾生的期望。這些法理我都明白,但是在實際修煉中,因為執著「我的幸福」,因為安逸心維護自我的心沒去,對家人的真相講的不好。因為自己陷在常人的親戚觀念中,不是把家人當作要救度的眾生去救度,而是當作了自己的親人,面對家人拒絕聽真相怒目訓斥狂吼我時,我沒有守住心性、心不動,而且混同常人的和他們爭吵,陷入矛盾之中,不僅自己誤在其中,還耽誤了對家人的救度!

師父在《2005年舊金山講法》中的話啟悟了我。求安逸之心,維護自我之心是我救度家人的最大障礙,這個心必須去掉!

因為執著「我的幸福」,我對家庭魔難不是視為提高的好機會,而是想逃避魔難,曾多次想離家出走,找個不受干擾的地方去修煉。師父在《轉法輪》第四講中說:「修煉就得在這魔難中修煉,看你七情六慾能不能割捨,能不能看淡。你就執著於那些東西,你就修不出來。」師父講的法理我知道了,可遇到魔難就是一直做不到。今日我突然明白:就是因為執著「我的幸福」這個根本執著沒有去掉。由於這個根本執著的存在,其它不同的執著也隨之起干擾作用。

修煉九年多來,才找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愧對師父對我的苦度。但從今日起,我會以此作為新的起點,排除舊勢力干擾,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此文若寫的不足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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