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6日《燕趙都市報》第六版刊登了石家莊殯葬管理處公告,內容為:依據《石家莊市殯葬管理條理》規定,「以下遺體在殯儀館存放時間已經過期,望逝者家屬及有關部門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石家莊市殯儀館辦理火化事宜。逾期由殯儀館予以火化,骨灰保留半年。」序號18的名字是左志剛,備注標明是2001年5月31日由興華街派出所送去的。
看到此消息左志剛的家人非常著急,5年多來,70多歲的父母歷盡艱辛,冒著嚴寒酷暑跑遍了河北省的各個有關部門,給左志剛討還公道是兩位老人生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所以家人強烈要求有關部門繼續保留左志剛的遺體。
左志剛,男,1968年出生,他自小心地善良、性格開朗、熱愛生活。自1995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更是時時處處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事情總是考慮別人,助人為樂,單位同事、鄰居大媽都誇左志剛是好同事、好孩子,真是個大好人。父母看到兒子更是整天笑臉常開。
2001年5月31日,志剛準備結婚。可就在這前一天,災難降臨了。2001年5月30日下午3點多,石家莊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李榮旗、警察侯文華、林振生(音)等到志剛工作的瑞光電腦公司,未出示任何手續就強行將他帶到了興華街派出所。只過了一個晚上,5月31日,橋西公安分局副局長趙新建和尹××指導員通知左志剛父母,聲稱左志剛在5月31日早上6:30在興華派出所留置室的鐵柵欄門上上吊自殺。兩位老人如雷轟頂、悲痛欲絕。家屬要求去看現場及遺體,他們百般推脫。在強烈的一再要求下,直到6月2日才讓家屬到興華街派出所看現場,但現場已被「破壞」,左志剛的遺體也被他們送到了火葬場。到火葬場看到左志剛的遺體:發現身上有多處傷痕,脖頸兩側各有一條明顯的傷痕,周圍尚有血跡;後背中心腰上順背脊方向有相距一寸左右猶如筷子頭粗細的兩個深坑;後背大面積皮膚為紫色;臉部、腮部有遭鈍器擊打的腫塊;兩耳部位全部為紫藍色。這些傷痕是如何形成的,公安拒不回答。
家屬還提出很多問題:
1、鐵柵門1.6米高,而左志剛身高1.72米,怎麼能在鐵柵門上上吊自殺?橋西公安分局說左志剛是將腿彎曲後上的吊,真是天大的謊言!人求生的本能也會使他腿伸開兩腳踩地、手抓住柵欄門而上吊不成。
2、左志剛遺體面目正常,沒有一點自殺上吊雙目外突、舌頭在外的特徵。
3、左志剛在被迫害的前一天,已經同未婚妻約好了第二天去照結婚照、領結婚證,一個工作順心,家庭和睦、前途美好,就要舉行婚禮的青年怎麼會自殺呢?左志剛根本不存在任何自殺的動機和 誘因。
4、派出所留置室24小時有人看守,裏外僅隔一道鐵柵門,看守人員即能看得見也能聽得見,怎麼可能讓他自殺?
5、對公安人員來講,被看管人員死在監管場所是重大責任事故,如果發現被害人是自殺,公安一定會保留現場的自殺證據,以能證明他們無罪。為甚麼把現場破壞掉呢?
對提出的多處疑問,公安根本不給解釋,也解釋不了,不通知家屬,匆忙將屍體運走,這只能證明他們想掩蓋刑訊逼供之罪,而且局長趙新建還氣勢洶洶的說:「你們再這樣,就對你們不客氣了!」理屈詞窮,還囂張跋扈,正是中共惡黨本性的真實寫照。
家屬要求橋西公安分局出示屍檢報告,他們相互推脫,一直不給,家屬為了保留證據,使真相大白,堅決不同意火化,強烈要求保存遺體。他們才被迫保存了屍體。在家屬多次上訪及要求後,直到2003年7月份, 他們才給家屬看了由市檢察院,市公安局,橋西分局聯合做出的所謂法醫鑑定書。檢驗意見是:「分析為生前縊死。」他們自己做的惡,又自己鑑定,能有甚麼可信度?而且又是兩年多以後,才給家屬看鑑定書的複印件,而鑑定日期卻寫著2001年6月1日,哪有這樣辦案的?
左志剛被橋西公安分局迫害死後,家裏失去了頂樑柱,現在家裏只有70多歲的父母,一個有病的姐姐,還有90多歲的祖母。全家人整日以淚洗面,承受著巨大的精神摧殘。5年多來,兩位70多歲的老人抱著兒子的遺像,走遍了區、市、省的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府、新聞單位和多家律師事務所。但只因為左志剛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被害死說成是「政治事件」,結果是公檢法不給立案、不讓律師接案、不讓記者報導,而且連左志剛的遺物也在家屬多次強烈要求下於2005年才部份歸還。國家法律,公民權利在中共「講政治」的幌子下變成一紙空文。我們不禁要問:對煉法輪功的人就可以不講法律了嗎?中共「講政治」就不講法律了嗎?「講政治」就可以隨便殺戮善良民眾嗎?就可以迫害信仰自由嗎?中共所謂的「政治」,就是用他們豢養的警察、部隊殘暴迫害善良民眾以維護當權者私利,維護禍國殃民的暴政統治!中共本性就是如此。
左志剛父母為了給兒子鳴冤,利用微薄的退休金,不斷的上訪、申訴,但沒有能討回公道的地方。但老人想總有晴天的時候。只要兒子的遺體保留著,這就是他們行兇作惡、致人死命的證據!可是在江、羅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下,其爪牙為了毀滅證據,毀屍滅跡,竟想將左志剛遺體強行火化。人命關天,直到現在沒有任何執行任務的警察為此事承擔責任。
在1999年7-20江氏發動對法輪功的無理迫害以後,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隨便抓捕、被非法關押、被洗腦、被酷刑、被殺戮,直到被活體盜取器官牟利後焚屍滅跡。左志剛被害一案,這麼簡單的案情,親朋好友多方奔走努力至今都未能昭雪,就是中共挾持公檢法等制度性對法輪功群體滅絕犯罪的又一有力佐證。
我們呼籲,善良的人們都來制止這殺害良善的罪惡行徑,制止石家莊市政府、公安人員利用權勢強行火化左志剛遺體,焚屍滅跡,逃脫罪責的陰謀。制止石家莊市殯葬管理處,石家莊公安局強行火化左志剛遺體的企圖。呼籲國際人權組織和法輪功真相調查團關注。
在此也正告所有參與左志剛一案的有關人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切罪惡都會被清算,何況人命關天的大罪呢?善惡有報終有時,銷毀證據,焚屍滅跡,只能是罪加一等。中共早已血債累累,在歷次的所謂政治運動中殘害死8000萬無辜同胞,天滅中共在即,不要當邪黨江羅集團的殉葬品。希望你們能珍惜機會,守住良知,收集殺害左志剛的證據,立功贖罪,這才是唯一的出路,才能贖回你和家人的未來!
左志剛家人電話:0311-86113537
迫害直接責任人:
李榮旗,石家莊市橋西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長,辦:0311-87027447或87039977轉7702 呼機:96777-2058;
趙新建,石家莊市橋西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總機:0311-87039977、87024882轉
尹教導員,石家莊市橋西區公安分局,總機:0311-87039977、87024882轉
石家莊殯葬管理處:83857174,83810086
此次出具虛假屍檢報告的法醫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單位地址:石家莊市民族路88號。 電話:(0311)87899456、87017615
法醫 谷建平
石家莊市公安局,地址:石家莊市民族路83號;電話總機;87019777轉
法醫 李根明 趙 奇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地址:石家莊興華街7號,郵編050000總機 0311-87039977轉
法醫 王建兵
石家莊市橋西區公安分局,地址:興華街7號,郵政編碼:050000,總機 0311-87039977
局長劉忠明 辦:87026381、87039977轉7770 呼機:96777-777;
政保大隊的林隊長、侯文華, 總機 0311-87039977轉
警察姜玉貴、劉輝, 總機 0311-87039977轉
石家莊市興華街派出所(畏罪更名為維明街派出所)電話:0311-87888193
所長王建華 13933028533、宅:83016048 呼機:96777-2023;
惡警孟林海:13933090378、
惡警白援吉:0311-8788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