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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孤寡老人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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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3日】我是河北涿州一個孤寡殘疾老人,住在敬老院。為祛病健身,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成為一名法輪功學員。

2001年5月份的一天夜裏,以東仙坡鄉黨委書記王東維及司法所長王銳為首一夥6人闖到我的住處開始抄家,搶走現金500元,說甚麼這是「法輪功罰款」,沒有給任何收據。當夜我被綁架到東仙坡鄉政府。他們夜間把我銬在暖氣管上,白天罰我抱大樹。對我迫害了兩天。

第二次是在2001年9月26日夜裏,還是以王東維、王銳為首的6個暴徒闖入我的房間,進行搜查、搜身,將我身上的500元現金搶走,還搶了一個錢包,裏面大概有2500元錢,也沒有給任何手續和收據。他們把我帶到大鄉之後,王東維領頭打我,唆使兩個打手將我按倒跪下,先是拳打腳踢,打累了用笤帚輪流打我,將笤帚打爛了,王東維又用竹竿戳我的肩背。邪惡一邊打我一邊問我有沒有存摺。王東維說不拿出你的存摺不放你。在暴力下,我無奈只好將存摺給他們。存摺上原有2900元,只給我剩下900元。他們折磨我,打我,白天抱大樹,夜間還是把我銬在暖氣上,後來幾個夜晚銬在床頭上。共折磨了我18天才放我回家。

我現年67歲了。這點錢是我多年撿破爛一分一分錢積攢下來的。他們這些人竟然以我練法輪功為藉口,對我這個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又搶又奪。這就是當今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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