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強並不是「突發性的精神失常」,他是在遭受了山東省監獄以惡警李偉為首的入監隊、四監區「轉化組」的殘酷迫害後而精神失常的!
2000-2003年間,當時邵強不到30歲(26、27歲左右),個頭不高,身高165-170cm,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他的老家在龍口市北馬鎮。2000年和青島的大法弟子邱秀新、修海鋒等去北京證實法打百米橫幅被判刑,都被囚在省監獄服刑。2002年期間邵強精神還好,一直關在入監隊嚴管,沒有轉化,所以未下隊。
大概2002年一整年邵強都在入監隊。省監獄十一監區指導員李偉,是一個極其虛偽的惡警,表面上謙恭有禮,實際上被非法關入山東省監獄迫害的所有大法學員入監後都經過他的強行洗腦;出監時又被強行灌輸他的無神論、揭批論等等。每次與學員談話時,惡警李偉彬彬有禮,背後卻利用入監隊的刑事犯對大法弟子施暴,毆打、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嚴管等各種手段迫害大法弟子。2001年到2003年間,曾利用搶劫犯王長亮、強姦犯王立平瘋狂的迫害大法弟子,有些學員質問李偉:惡犯打大法弟子知不知道?李偉竟然問:是誰?有這種事?可見李偉的狡詐、虛偽。可是李偉萬萬沒想到他在樓下吩咐惡犯迫害大法弟子的一舉一動被樓上的幾個學員看的一清二楚!
明慧網2006年5月5日一篇文章說:「入監隊的李隊長問邵強在家時生活是否能自理等一切生活情況」,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一個殺人犯竟在裝正人君子?!入監隊十一監區十五平方米的監室最多住到近五十人,濟南夏天又是那麼酷熱,在那種環境下又不讓隨便上廁所、喝水,一坐就是一天,不讓隨便起來,在這種情況下有的人竟一關就是一年,如一個叫石新(鑫)的大法弟子,一直不轉化竟被關了近一年,還有邵強。
「山東泰安市大法學員趙衛東2004年11月被非法抓入山東省第一監獄十一監區,曾經被迫害26天不讓睡覺,被摧殘的精神恍惚,由於長期連續不讓睡覺和暴打,趙衛東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在監室內都分不清東南西北,幾個新犯人扶著他去廁所也分不清方向,常常走錯方向,腰直不起來,前額布滿疙瘩,有摔在地板上嗑的,也有是新犯人用拳頭打和指關節敲的,每天特別是晚上摔在地板上(前摔和後摔)都有幾十次上百次。
後來趙衛東躺在床上翻身非常困難,渾身疼痛,幾個月還不能側身,其中一側肋骨疼痛難忍,左耳被打的兩個多月就像耳朵裏塞著東西一樣的難受,不讓去廁所大小便,十幾個小時憋著,就是因為他不承認自己是罪犯,有幾次便在褲子裏。」 ──這也是真的。
2002年,省監獄《獄新報》有一條新聞說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可能還是一個大學生,說是練法輪功出現走火入魔,精神失常,大小便便在褲子裏。很明顯,這都是邪惡的入監隊對大法弟子迫害──長期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造成的。後來此人不知去向。
入監隊的惡警利用刑事犯看管廁所,不准隨便上廁所,一次一個大法弟子沒有衛生紙上廁所從棉被上撕了幾塊棉花當衛生紙用,上完廁所後順手扔在便盆裏。廁所長大聲吆喝:拿出來,堵了廁所怎麼辦?幾個刑事犯一頓亂打,那個大法弟子二話沒說用手把棉花掏了出來,滿手是屎。
其實,大法弟子被省監獄迫害的得精神病的事以前就發生過幾次了,只是沒有被曝光出來而已。在入監隊,一次在廁所碰到邵強,他給了一個大法弟子一卷衛生紙,結果過了一會兒他就被嚴管:不准上廁所,不准購物,不准看電視,不准晚上休息,只准背監規等等。
2002年未、2003年初,邵強一直不「轉化」,被下到四監區。在四監區經常被嚴管,白天出工回來別人可以自由活動,他只能在那裏抄監規,一直到十點多才能休息。還有幾次邵強被打入禁閉室──一個只有幾平方米的黑屋子。惡警每天只給他兩個饅頭,一個馬桶大小便用,這樣一關就是一個月。後來他一直被關在監室,被人看管。
直到2004年,邵強一直在四監區被嚴管,不許與任何人見面,幾個大法弟子試圖去看他,都被告知:邵強精神不正常,不能見。
是山東省監獄惡警們把邵強迫害得精神失常,根本就不是甚麼「突發性的精神失常」,可那些邪惡的惡警還來偽善的欺騙家屬,故意問寒問暖,想藉此來推卸責任。
希望邵強的家人能儘快識破邪惡的醜惡嘴臉,不被邪黨的花言巧語所迷惑,能夠早日將他營救出來。也希望海內外正義人士都來關注獄中大法弟子邵強,使他早日脫離魔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