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談大法弟子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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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4日】聽到很多同修說我為大法做甚麼甚麼了,感到很欣慰、很高興;也有的同修做點大法工作很不情願,好像給別人做一樣。那麼這種想法的背後是為了甚麼?不是有目地的嗎?從另一個角度講,是不是還在為別人或甚麼而做,而不是為自己做、大法弟子就應該做,那麼這不正說明了我們有這種想法、認識的同修還把自己放在大法之外嗎?內心深處沒有達到與大法同化為一體。

打個比方說:自己的手或腳有個傷口,自己把傷口包紮起來,自己不會覺的為自己做了甚麼貢獻之類的而感到欣慰、高興等……,更不會覺的自己為自己付出了吧?如果是自己職責應該做的事情,做完後,會有為了別人或為了甚麼做後的欣慰等所謂感受嗎?……

今天,作為我們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我們的職責。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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