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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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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日】我叫楊忠紅,是吉林省撫松縣露水河大法學員。我在被非法勞教的一年當中,我更看清了共產惡黨的真實醜陋的畫皮面孔。我要在明慧上向世人揭露它,把其邪惡真面目曝光天下,制止其繼續害人做惡。

2005年5月7日,由於壞人舉報被露水河東山派出所所長湯龍平一夥惡警綁架、抄家,一家四口人被綁架了三口。因小女當時只有兩歲才沒被帶走,兩歲的小女兒在家沒有親人照顧,幸好有其他的大法學員和好心的鄰居幫忙照看。

6月14日,我被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剛到那裏就被兩名邪悟者管香、馬淑芹包夾。她倆逼迫我寫所謂的五書,我不寫並向二人講大法真相,她二人不但不聽還強迫我一動不動的站著,從早上7點到晚上12點、一點。不讓我睡覺,共被體罰20多天。見我還不寫五書就報告了管教,並開始用刑,用800伏和1000伏兩根電棍,一起電胳膊、大腿、脖子、後腦勺、嘴。當時我整個人被電的心臟揪在一起,難受的滋味無法形容;被電棍電過的地方鼓起一個個紫豆子,不知電了多長時間。

管教怕別人看出電過的跡象,專找衣褲能蓋住的地方電,被電過的地方青紫一片。

過了一段時間惡警魏丹又讓我寫思想彙報,我悟到不該配合它們,我說不寫:腦袋被你們電壞了,大腦不好使。魏丹卻說:「800伏和1000伏電棍對人體沒甚麼大害,電不死人只不過嚇唬你們罷了!這也是國家承認和允許的刑具。」還說:「不相信,你再試一次,看能不能電死你。」魏丹最後還心虛的說:「別對外人講你被電過的事。」她怕啥?既然國家允許使用刑具,為啥怕我對別人講?只有行惡者才會害怕其惡行被曝光。

勞教所裏管生產的隊長姓姜,在勞教所裏大法學員每天都被奴役勞動,從早上7點到晚上8點多才收工,一天工作10多個小時,吃飯時間只有20分鐘,包括從寢室、到操場排隊、報數到食堂吃晚飯刷碗。一天只許上兩次廁所,休息時間只有30分鐘,還得偷著休息。用管教的話說:不能讓法輪功在這裏白吃飯。收工後回到住處還逼著我們寫這寫那,10點到11點才能睡覺。

星期六還得給惡警們洗衣、褲、鞋、被等,平時還得給他們鋪被、疊被、打掃衛生。

這是我被勞教一年來的親身經歷。比我經歷的更加惡毒、殘忍的大法學員比比皆是。讓我們都能站出來揭露邪惡曝光惡黨是怎麼害人的,讓世界人們看清它、認清它。

在此正告所有仍在迫害大法學員的惡警們,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理。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中共惡黨因迫害法輪功必定被歷史淘汰。希望你們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學員,不要被權欲沖昏了頭腦。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一大隊電話:0431-5384312
惡警:段亞娟、楊偉、嚴利鳳
魏丹:電話:13500885726轉5101

邪悟者:管香、馬淑芹(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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