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師父的《2006年加拿大講法》發表以後,在學法的過程中,自己覺的從法的表面上師父講過的這些我都懂,因為師父從前都講過的。但是卻有一個奇怪的感覺:哪怕簡單的一句話,我要看明白也要好長時間。我當時沒有想太多,看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我就逼著自己放下那些雜亂的思想往裏看。就在這樣一遍遍的學師父的新講法後,突然一下子明白了。師父法的內涵不斷的在我面前顯現。在我這個層次上,我看到了師父前面的講法都在破除舊宇宙中我們形成的堅固的觀念,幾乎每一句都是對著我已經形成的觀念而來的。
我這裏說的觀念不是指常人所指的那種觀念的概念,而是我們在以前修煉中悟到的法理,我們認為他是對的,不願意放下了。每次學法的時候都抱著這些舊的觀念在學,也就看不出法理的更深內涵了。舉個例子,我們在剛開始得法的時候,很多人能走入大法中來,而很多人走不進來,原因是甚麼呢?就是有的人抱著自己在人中的是非觀念去學法了,而我們不是,我們乾乾淨淨甚麼也沒想的去學,就能看到法理。現在也是一樣,不能抱著在法中已經形成的觀念來學法,才能真正看到法的內涵。
師父講過,現在同時做好三件事才是修煉。我理解,如果這個時期我們只做好三件事中的一件事,或者三件事都做不好,那就不符合正法時期的修煉標準,就不是在修煉。而修煉中學法是至關重要的。寫這些就是希望同修們在學法的時候,也不要抱著「哦,師父講的這段法我知道,那段法在哪裏師父已經講過了」等等這些思想,這樣才能逐漸看到法的內涵,真正在法的指導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以上都是個人在自己目前所在層次的體會,如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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