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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大法弟子譚萍雲被迫害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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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萍雲與女兒於鳳合影

【明慧網2006年5月28日】2006年5月18日,山東濰坊女大法弟子譚萍雲被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迫害致死,時年56歲。

5月18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大法弟子譚萍雲的家人,接到自稱是山東省女子第二勞教所(王村)的電話,告知譚萍雲病危,要求家屬立即前去周村部隊148醫院見最後一面,否則別怨未通知家屬。

接到電話後,家人速找車輛於下午2點30分趕到醫院,見到大法弟子譚萍雲腳已冰涼,幾乎沒有呼吸和心跳,身上未見明顯傷痕。當家人問及原因時,勞教所警察吞吞吐吐,說譚萍雲早上7點洗廁所時喝了潔廁靈,當發現後送到王村某醫院當作高血壓治療,未見效果後轉入駐周村部隊148醫院。

在交談中,警察知道年長的譚偉明是譚萍雲的二哥,並不修煉,所以凡事只和譚偉明交談,不允許其他人在現場,並威脅說譚偉明的大姐譚愛雲在家活動較多,據說還上網等。想以此恐嚇家屬向它們妥協。實際上,70歲左右的譚愛雲曾在濟南山東省女子勞教所被迫害三年,現在身體還虛弱,更不懂得如何開關計算機等。

譚偉明在警察的逼迫下,想到反正人已死不能復活,在它們反覆追問家人有甚麼條件時,只提出將遺體運回家中。警察很害怕,並強調其他好談,屍體是絕不允許拉回家,必須就地火化。

5月19日晚,濰坊市奎文區610一姓鐘的、奎文公安分局梁斌(音)以及譚萍雲單位一姓官的被通知去了王村,省司法廳、省勞教局及勞教所的所有在場人員都做譚偉明的工作,要他想明白,可以提條件,但不能將遺體拉回濰坊,必須就地火化。無奈下,家人於5月20日同意接受勞教所賠償人民幣現金3000元後火化。

根據大法弟子在看守所、勞教所、610 洗腦班被迫害的實際情況,譚萍雲死亡有如下疑點:

1、為甚麼省裏、所裏、市裏都那麼怕把屍體拉回濰坊再火化?

2、在看守所和勞教所等地,都是沒有潔廁靈的,因為在那些地方潔廁靈屬絕對的違禁品,洗廁所只能用洗衣粉,就是在一般的有小孩的家庭也不敢將潔廁靈放在明顯處。

3、你想廁所裏那麼厚的尿垢,倒入潔廁靈都會發出刺鼻的嗆煙,然後將尿垢燒淨,而「喝了」潔廁靈的譚萍雲,嘴唇還紅潤,舌頭、牙齒卻完好無損,專家說除非喝的是水,否則至少口舌要脫皮起泡。

4、人喝了潔廁靈卻送去醫院當高血壓治療,後它們還解釋說當時不知是喝了潔廁靈。

5、邪惡每次逼死人後那個兇勁別提了,帽子一扣,「死了活該」,今天反覆讓家人提條件,所有住院費全由它們負責,最後還給了3000元錢安葬費。

6、譚萍雲已去世,又拿出譚愛雲也煉功來嚇唬以此來堵譚偉明的嘴。

7、前段時間,譚偉明還去看過自己的妹妹,精神狀態還那麼好,怎麼突然要「自殺」,到底是「自殺」還是「它殺」,明眼人自會分曉。到底有沒有不產生外傷的不明藥物?!

8、為甚麼上午的電話那麼肯定是見最後一面?!

請知情者提供更全面的證據以及惡人詳情。法網恢恢,善惡必報是天理,我們相信一定會將殺人兇手繩之以法的。

迫害譚萍雲致死的相關責任單位:

山東省女子第二勞教所
濰坊610
濰坊公安局
奎文區610
奎文區公安局
北苑派出所
原濰坊紙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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