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幾個營救項目我們也發現,雖然我們成功的營救了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可對於舊勢力系統的安排下的迫害下我們還只是做了一些表面上的,其根本的迫害體系我們沒有或者說很少觸及,表現上是今天我們營救了一個大法弟子,過一個階段又去營救另一個與前一個有相同受迫害情況的大法弟子。能不能從根本上解體舊勢力的迫害體系,這在營救被關押在吉林省的勞教所非法加期的大法弟子的過程中,成為我們小組的共識。雖然我們不能一下子結束這場迫害,但向迫害體系的根本(體系的大本營)邁進一步,我們還是可以做到的,這是其一。
其二,是怎樣能形成一個更大的整體。大法弟子們在不同的營救項目中都明顯的體會到整體配合的作用,在不同的針對一個人或者幾個人的營救過程中,在每一個獨立的範圍確實也感受到整體的力量。為更好的發揮整體效果,大法弟子們也在探討怎樣形成一個更大的整體。但實際情況往往是本地區大法弟子為營救不斷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在發正念上「應接不暇」,或者對某個大法弟子營救一段時間沒有明顯結果就不了了之了。在寫本文的此刻,我又對相生相剋的理有了一個新的認識:我們形成的更大的整體應該解體更大的邪惡甚至迫害體系的根本。
具體一點說,在營救過程中,解體《獎懲辦法》規定的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加期30~180天這一代表更大邪惡的迫害制度,不僅要把被加期迫害的大法弟子營救出來,也要解體這一迫害制度,使全省勞教所徹底停止對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的加期迫害。
不足之處,請指正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