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輾轉留下的李會民生前遭迫害的自述,以之為惡人罪行的佐證,現公諸於世。
我叫李會民,52年生人。1995年開始修大法,我的變化很大,身心健康,村裏人沒有說我不好的。脾氣也由急躁變的平和了,早先那些跟人化解不開的矛盾都化解開了,人們都知道我們煉法輪功的在做好人。
自99年4.25開始,市區派出所趙新橋、李學智、閆肅、李某等人開始騷擾我。99年7.20迫害開始後,趙新橋等人就將我在市區派出所非法關了幾天後又非法拘留半個月。我出來後,派出所的人24小時監視我,市610劉立森及公安局還指使閆肅把我的營業執照拿走,斷了我和妻子的生活來源。
2000年3月我和妻子在外煉功,煉功是要入靜的,這威脅到誰了?派出所的李學智、李某等人硬把我們拘留半個月。李學智夥同鄭寶欣還給我加期。2000年5月,冀州市上訪的人很多,政保科趙國勝指使派出所李學智、閆肅等人24小時監視我。我住的樓下是個賣家具的,人家待賣的沙發,他們不好好坐著。我說:「我沒犯錯,你們守著我幹甚麼,還給鄰居找麻煩,你們是怕我上訪,還是逼我上訪?」那個李學智說:「你當我願意守著你呀?你既然說進京上訪,我正好把你抓起來……」這樣我又被綁到了看守所。
那段時間,冀州市上訪的很多,市裏的領導(當時市長是冀青哲,書記是楊勝忠(現任衡水地區反×教協會會長))覺得觸動了他們的利益,非要找出領頭的來。全縣各鄉的派出所把各鄉許許多多煉功人擄了去,聽說將大法弟子折磨的挺慘。
冀州市區這邊是李學智、鄭寶欣、王玉瑋和一姓張的幹的,他們當時給人上電刑──讓人坐在地上,雙手抱膝,用木棍穿過手、腿,別住,雙手銬緊,大拇指纏上膠布,滴上水,再用電話機子搖,有的被電一個多小時。周雪梅母女倆被電的很慘,好些人說真話也挨電。那時我一家三口都被抓了。他們抄我家時,抄出了告江澤民的起訴書和給冀州市領導的信(我當時主要寫的冀州市大法弟子被迫害情況)。他們認為是我女兒寫的,就電我女兒,逼問誰往我家去過,誰寫的信。
當時我看大法弟子都在受苦,心想:我也得承受一些苦,所以我開始絕食,共六天。當時看守所的所長(可能叫薛增起),每天來看我,叫犯人們看著我,別摔著我,他也向公安局彙報了。晚上11點,市區孫舉安用110的車放了我和我女兒。家裏被抄過,亂的不成樣子,當時留有抄家證明,上面有李學智、鄭寶欣、王玉瑋的簽名。
第二天,鄭寶欣和王玉瑋又來了,樓下還是派出所的人24小時監視。十幾天後衡水來人搞所謂的甚麼調查,其中有一個傢伙叫王長新。
6月12日,衡水公安局王長新和冀州公安局政保科張立剛一起來抄我家,並把我非法抓走,在衡水看守所關押了半年後,我被非法判刑五年,後被非法關進唐山冀東監獄,在一支隊十一中隊,指導員叫畢志鈺。我剛來,警察為了逼我放棄修煉,不讓犯人和我說話,100多人沒有和我說話的,白天兩人、晚上兩人監視我,把我的一言一行記錄下來向警察彙報,給他們記耳目功。惡人給我戴背銬6天,手銬都勒到了肉裏;4天不讓睡覺;把我關小號,頭在低處,腳在高處,不讓睡覺;大冬天的,在四面透風的屋子裏銬著我,如果上廁所,就得把衣服脫光去,回來再穿衣服。我曾在那裏岔過一次氣,幾天不能吃飯,不能動。這是人間地獄,記錄下它們的罪行,誰做的將來誰都得還。
李會民在經歷了5年的身體折磨、精神迫害。強制高壓洗腦、奴工勞動、強制放棄法輪功的修煉,長期高壓、非人般的生活給李會民身心造成了嚴重迫害,血壓高。2005年出獄時,李會民已是憔悴不堪,精神萎靡,經常出現走路天旋地轉,走路趔趄、頭暈等表現,終於2006年2月5日晨含冤離世。
人命關天,曾參與迫害他的兇手都脫不了幹繫,天地可鑑,罪惡昭然。中共惡黨向來是利用一批人整一批人,反過來再清洗整人的人,最終天、地、人、神、鬼誰都饒不了迫害法輪功的人。你想過你將面臨甚麼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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