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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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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27日】我叫劉淑芬,今年33歲,因修煉法輪大法於2002年5月11日被抓,被非法判刑11年,現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第一監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利用犯人迫害大法弟子,警察縱容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打罵、欺辱、動用器具體罰。在這裏虐待大法弟子是家常便飯,我們生命安全、健康狀況得不到保障、尤其在精神上隨時隨地都要受到強大的壓力。

2002年12月2日我被送入女子監獄集訓隊,因煉功不穿囚服被綁坐在水泥地上八天,雙手背銬,腳和腿被用繩子綁上,從早4點到晚上8點半,期間有警察來過幾次談話,對我施加壓力,並用書打我的臉導致充血,其餘的時間都由犯人看管。19日被送進禁閉室,一天三頓玉米粥,手戴背銬,腳戴腳銬後把腿抻直用繩子捆上。

2003年2月3日我被關到一監區。2003年因煉功曾多次被犯人銬在床上。

2004年3月8日我被騙進小號,24小時上背銬,腿伸直,小號犯人可隨意打罵大法弟子,甚至不讓洗頭洗澡。4月11日被接回監舍。5月3日一監區犯人侯麗萍等在警察周瑩、劉岩的帶領下給我上大吊,直到我答應帶頭簽字才放下來,放下來時我的四肢已無知覺,被人抬回監舍。12月1日我因不接受一監區所謂的實施體罰管理於12月5日把我抬到後樓一樓,有幾名犯人在警察的縱容下對我進行體罰虐待,把我的手反扭到背後銬在床上然後托著床走。當時痛的我幾乎昏死過去,我試圖按監控器報告它們的惡行而再次遭它們的毆打。

2005年3月15日我因不服從所謂的管理再次被關進小號。6月6日因反對超期關押而絕食。9日它們開始對我灌食迫害。犯醫商小梅有意用力插胃管,並將大部份胃管插入胃中,導致食管出血及胃脹胃痛的症狀。同時它們還用開口器等堅硬的東西把我們的牙、嘴、上顎、舌頭弄傷。這樣以達到使大法弟子放棄絕食的目的,而且每次灌食的管子只是簡單的沖洗,有時四、五個人用一個。

2005年7月29日我被從小號接出,因反對非法關押迫害堅持絕食。犯醫商小梅繼續給我灌食,每天三次(兩次奶粉一次玉米粥)。在絕食期間,警察派犯人把我單獨隔離,不讓與他人接觸。12月28日恢復進食。

2006年1月18日以所謂不服從管理為由,警察指使犯人侯麗萍、蔣亞靜、張麗、王麗影、宋豔波、張美正等幾個人強行把我按坐在地上給我穿囚服,從早8:00點─晚8:00點對我進行折磨,期間看到我盤腿又遭到它們猛烈的踢打。晚間我不參加晚點名被犯人將我的嘴堵上拖出,警察侯鳳英、呂翠君、於洪波不但不管還背地指使縱容。為抗議這種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我再次絕食,這次它們以平衡營養為由變相迫害。它們把饅頭、熟蘿蔔條、大蒜等絞碎後給大法弟子灌食,還美其名曰說:這是獄裏的新規定,給你們消炎用的。由於這些東西的刺激性強,每次我們的鼻、喉、食道、胃都極難受、嘔吐。而這次灌食警察沒有出面,參與的都是犯人,我只是受迫害者之一,在這裏每時每刻都有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情發生。

在被關押期間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傷害,沒有人權,生命的安全和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呼籲全世界各地各界善良對我們所有被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給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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