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元月5日18時至2005年元月6日16時,第一分監區宣傳室分監區長盧楊及分班長於維周,在氣溫零下10度的天氣,開著窗子並開著電風扇,腳踢拳打肘擊等方式迫害胡恩奎,將他一隻手吊在窗子上,另一隻手用繩子繫上,幾個人一起拉,使整個身體懸空,擊打前後胸,讓幾個犯人按在牆邊靠牆坐在地上,幾個人把腿拉成直線,並用拳擊打生殖器,反覆這樣做。造成胡恩奎雙腿幾個月不能動,電棍電擊生殖器等處半個多小時,身上多處被燒成泡。
盧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跺胡恩奎雙腳,多次反復,胡恩奎的雙腳腫的穿不上鞋,過程中三次昏迷(時間不長),後又用熱水袋裝上開水燙左腳,深三度燙傷,骨膜燙死,造成終身殘廢,右腳深二度燙傷,骨脈燙死,一年多未好,腳底板不能用力,畸形。
希望有正義的人給予關注,制止對大法弟子胡恩奎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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