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26日,楊在新律師收到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簽發的一份《通知》,說因楊在新律師未與該所簽訂繼續聘用合同,楊律師已不是該所的執業律師。所以,從2006年2月1日開始,楊律師不能繼續以該所執業律師的名義執業等內容。
楊律師認為,該所是在受到有關部門的壓力後,才作出以上行為的。楊律師於1996年度起就一直在中馳律師事務所執業,2002年還是該所的合夥人,楊律師在該所工作至今已將有九年,該所與楊律師的聘用關係一直並不規範,楊律師並沒有提出與該所脫離關係,而且楊律師以該所的名義對外還有大量的業務尚未辦結,特別是該所如果認為楊律師未有與其續簽聘用合同,其卻從沒有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要楊律師與其辦理續簽手續。
早在2006年元月12日,楊在新律師在山東濟南市為被勞動教養的法輪功學員劉如平律師代理行政訴訟期間,就收到中馳律師事務所前任主任陳永才的電話告知:因楊在新律師為法輪功農有躍作無罪辯護,該所準備解除與楊在新的聘用合同,並要楊律師書面彙報辦理該案的情況。楊律師已將農有躍案件的起訴書、辯護詞、判決書、北京高智晟律師三次上書全國人大和胡溫的材料、辦理該案過程的情況彙報一齊寄送到廣西區司法廳律管處。
2005年12月8日上午,在百色市610的操縱下,對平果縣法輪功學員農有躍、黃英、蘭宏平進行非法審判。農有躍家屬邀請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楊在新律師為農有躍等做無罪辯護。當楊在新律師聲明要為農有躍等做無罪辯護時,惡黨法官看了他的辯護詞後,當庭非法終止了他的辯護。當楊在新律師質問法官為甚麼不讓辯護時,惡黨法官竟說:「這些東西辯來辯去的也辯不清楚,你還是不要辯了,我們是不會讓你辯的。」楊律師一說話,惡法官和檢察院的公訴人他們就7、8個人一起爭先恐後的打斷他說話。據悉,中午一直到晚上離開時,都有多名公安和便衣跟隨楊律師,說是「保護」,實際是變相軟禁。12月31日,農有躍、蘭宏平、黃英被平果縣惡黨法院非法判刑。
2003年4月曾為廣西百色市右江區黨校女教員、大法弟子梁長英進行法律辯護的百澄律師事務所韋君律師也曾遭到迫害。
韋律師在右江區法院第二刑審庭出庭為梁長英進行無罪辯護時,仗義直言,以嚴謹的事實根據,有理有據的進行了有力辯護。最後所謂的「公訴人」理屈詞窮,十分惱怒,休庭後立即找到相關人員質問:不是有規定,律師不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誰允許律師給法輪功無罪辯護?當天中午,韋律師的住所、移動電話、辦公室的電話立即被全部監聽。隨後幾天,惡警找到韋律師的主管部門司法局,要吊銷韋律師的律師執業資格,並要非法判處勞動教養三年。後來由於司法局領導的極力反對,最後以韋律師妥協,今後不得再為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收回與案件有關的全部材料為條件,而不了了之。後來法院不顧事實,非法秘密宣判大法弟子梁長英有罪。
天網恢恢,善惡必報。現告誡廣西區司法廳等部門不法人員停止執法犯法,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停止對楊在新等律師的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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