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讓我變成時刻端正自己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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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2月4日】我今年56歲,是95年7月份得法的。在得法以前,我有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甲狀腺機能亢進等病,感冒、頭疼、月經疼痛還算小病。我有病,丈夫還是個醉漢子,活著沒意思。那時孩子小,我整天摟著孩子哭:孩子的命最苦,如果沒有媽了,誰還能照顧她呢?

就在我整天想死的念頭時,廠子的同事告訴我:學法輪功你身上的病就會不翼而飛。我心想:先讓我來例假不疼了,我就學。我就這樣一想,果真這個月來例假就不疼了。

我每天中午下班後,和廠子的同事一塊煉功,晚上就讀《轉法輪》,直到深夜,當讀到第28頁:「當這個人罵別人的時候,他覺的佔了便宜,出了氣了。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誰起這個作用?就是宇宙這個特性起這個作用,所以你光想得不行。」

當我讀到這一段時,心想:我在廠裏、宿舍裏、家裏是出了名的賴老婆,不管大事、小事,我沒理最後也能說成是我的理,沒有說不出來的,也沒有人敢惹我。比如:我在廠裏是幹皮件裁剪工作的,廠裏規定是11點半下班,我幹活快,頭腦靈活,早上就幹完了,但不論10點還是9點半,我就去趕大集,回家做飯。有時廠裏找不到我,同事們就把我告到廠長那裏,廠長找我談話,我就說:「家裏沒有菜了,孩子中午回家吃飯,進門熱湯熱飯吃了多舒服,我又沒少幹活,沒耽誤生產,不就是早走點,沒有大缺點。」

在家裏,丈夫、孩子一不順眼,我就連打帶罵的,整天家裏吵吵嚷嚷的不得安寧,有時鄰居聽不下去,到我家拉仗,我把鄰居也罵出去,以後誰也不敢管我家的事。

得法之後,我事事處處為別人著想,做事先考慮別人,在單位裏按點上下班,和領導、同事的關係溶洽了。

我在沒得法前,皮件廠的皮子節約剩下了,我也偷偷拿回家,找人給我、丈夫、孩子做皮衣、皮褲、皮手套。當我讀了《轉法輪》142頁:「針織廠的毛巾頭過去經常往家揣一塊,職工都拿。學功以後他不但不拿了,已經拿家的又拿回來了。」開始我不願把皮子交回廠,其一自己用著方便;其二如交給廠,廠長以為我是偷的,而且我們車間的人都拿,這不牽到整個車間的人了嗎?當我反覆讀這一段法後,我決定退皮,我把節約下的皮子退給廠裏,共折合人民幣5000多元,我跟廠長說:「我是大法弟子了,師父教我這樣做的。」公司經理、廠長跟我說:「你也快退休了,是給你買紀念品還是給你一部獎金?」我說:「我甚麼也不要,這是我應該做的。」

退休後在家,鄰居有事找我,我會主動幫助他們,我家住樓底,出入方便,有時碰到老人買菜拿不動,我會幫他們帶著,直到送回家。我們宿舍裏每月都收衛生費,可沒人打掃衛生,我主動買回大掃帚,每天清早我把整個宿舍掃一遍,夏天我們全家一塊拔草,冬天一塊掃雪,整個宿舍的都說:「還是煉法輪功的人好。」

2005年11月8號上午,610主任小高帶領奎文公安局、經委、北苑派出所,北苑街辦、居委會、廠保衛一行二十幾人私闖民宅到我家,把我家的師父像從牆上拽下來了,把所有的大法書、影碟講法磁帶一掃而光,12點多又強行把我帶到臭名昭著的610洗腦班。家人來看我,送來了停發退休金的通知單。我家裏沒有錢,女兒沒工作,女婿又下崗了,生活指望我老倆口的退休金。

我被臨抓走時,我門口周圍的人說:「這麼好的人也抓走,共產黨養著閒人沒事幹,壞人抓好人,大院裏的衛生沒人打掃了,樹葉、塑料袋、狗屎滿地是,明天就見效了。」

1999年7月法輪功遭迫害後,我只因為為法輪功鳴冤就被非法扣在廠裏,拘留多次,罰款近2萬元。法輪功讓我從一個貪圖利益的人變成一個時刻端正自己的好人,這麼好的大法卻不許我煉,我能不鳴冤嗎?!這樣的好人被抓進洗腦班「轉化」,這樣的社會能「和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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