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修,使命感很強,知道自己為甚麼而來,知道修自己的一思一念,去掉人心,強化正念。和他(她)們在一起,我感到受益匪淺。而且這些同修知道替別人著想,所以在一起舒服、愉快。相反,有些同修的基點還在常人社會,執著人中事,來往處事為自己想的多,傷害了別人自己還沒感覺。開始,我還忍的住,總提總不改,我的態度、語氣就變的很不好,表現出很惡的一面。
通過學法修心向內找,我認識到:當人的心性位置不同、對法的理解也不同時,不能把自己的認識強加於人,當自己心裏不平衡時多向內找自己,是否自己有甚麼執著心,不必爭論,更不能像我那樣惡狠狠的拒絕往來,把應有的語氣、善心給忘了。
為甚麼我對精進的同修與覺的不精進的同修反差那麼大呢?追究一下,後面掩藏著自己的有求之心、利益之心,私心。覺的與前者接觸,我能在法中得到啟迪,而且人家自覺自律;與後者接觸,付出的是時間、精力,時不時感到對方添亂、傷害了自己、沒修好的人心還被帶動著,我這不是就想得嗎?得到就高興,失去就痛苦。
師父說:「那麼怎麼樣處處為別人著想呢?因為我講了最大限度的符合在常人社會中的修煉,你得和人接觸,那就有利益的存在,你還那麼自私,有甚麼事情你都首先想到自己,不想別人,我說那就不行,因為你畢竟還要接觸社會人群嘛。」(《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
師父這段話使我認識到:人與人之間(包括同修之間)交往就有一個利益的存在,淺層次看是怎麼對待這個利益得失,高層次看,是處處把這個利益、方便讓給別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今天大法弟子為了證實法救度眾生,有緣聚在一起,同修之間形成了一個相互協調、溝通的網絡。為了使自己溶於法中,走出人來而尋找一個能使自己精進的環境,這沒有錯。但昇華上來後,越來越認識到在正法進程中,整體提高,圓容好整體,圓容好師父所要的,才是最好的。要成就大覺者,就得層層滅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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