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有那麼多好像難以逾越的矛盾,影響著我們夫妻同修的修煉環境,甚至產生了要和對方離婚的變異想法,其原因就是我們還存在著方方面面的執著心被觸及到了還不想放。
由於我們長期生活在邪黨有意灌輸的這種鬥爭哲學的環境中,耳濡目染都是爭爭鬥鬥,好像非鬥爭不能夠解決問題,非打壓不足以解恨。年齡不大的夫妻也存在這個問題,就是好把自己的觀念、標準強加於他人,如果碰了釘子就一味的向外找別人的不是。有的意識不到,這個環境就是來促使其認識到的;有的意識到了還不想放,那就是明知故犯,衝突就會進一步升級,直至大打出手或者冷戰,之後就和常人一樣對婚姻產生了抱怨或厭倦,又知道最後的底線是不能離婚,就只好嘴上掛著離婚離婚的,好像還在表白自己如何不錯,還沒有拋棄那個更差的人。這和常人還有甚麼兩樣呢?
每一個修煉中的人都不是完美的,還有許許多多來自遙遠天體的因素造成了我們對事物的認識或處理方式就可能不同,誰能說自己在某個問題上的認識就是絕對正確的呢?
師父在《精進要旨(二)》〈路〉中曾經指出:「作為修煉的人,沒有榜樣,每個人所走的路都是不同的,因為每個人的基礎不同、各種執著心的大小不同、生命的特點不同、在常人中的工作不同、家庭環境不同等等因素,決定了每個人修煉的路不同,去執著心的狀態不同,過關的大小不同,所以在表現上是很難找到別人給鋪好的路,更不可能搭上便車。如果真有鋪好的路與順風車的話,那也絕不是修煉了。」當我讀到這一段法時,才終於明白了為甚麼我和我的丈夫在許許多多問題的認識和處理方式上差異如此之大,相信每一對夫妻同修也都有同感。那麼怎麼面對這些分歧呢?就要按照師父《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中教導的那樣「他們是甚麼心態呢?是寬容,非常洪大的寬容,能容別的生命,能真正設身處地的去想別的生命。這是我們在很多人修煉過程中還達不到的,但是你們漸漸的在認識、在達到。」
我們作為在大法中昇華的生命,通過學法懂得了大法的珍貴和我們的幸運。我們都知道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是師父的親傳弟子,生生世世都在師父的掌握之中,尤其夫妻同為大法弟子的修煉道路,更決不會在師父的安排之外,所以夫妻配偶的緣份可能是一般的嗎?更不可能是只是為了符合常人狀態這麼簡單的關係,否則的話,我們走的也不是一條最正的路。按照師父的安排,師父不但教給了我們在常人這個最複雜的環境中修煉的形式,還要我們方方面面都要給人類社會作出表率,包括在這個對婚姻極度變異、扭曲、自私、魔性的潮流中保持清新超脫而又和諧的夫妻關係。這不是強為,而是大法弟子應該達到的修煉境界的體現,是我們夫妻同修雙方都能夠在困難面前放下自我,為圓容整體而不斷用高標準、更高標準提升自己的必然結果。
也就是說,大法中的夫妻之緣是神聖的,是師父苦心為我們創造的修煉環境,是讓我們在隨師正法中更大限度的發揮積極作用的。如果本應該在做好三件事的暫短時間內不能充份利用便利的時間空間條件,而是為了執著追求常人生活的幸福、舒心、順利或者一點點感情上的滿足,那我們就等於把正法這麼神聖偉大的事推向一邊,那對我們每一個肩負的那麼大的使命的大法徒來說就是犯罪!
也許有的同修並不是真的想離婚,只是發洩一下心中的不滿。但是要警惕:我們修煉人產生的意念、說出的話是有能量的,尤其現在宇宙眾神的注目下,在黑手爛鬼邪靈的覬覦中,偏離法的一思一念都會被作為迫害的藉口,何況我們還有這麼大的漏呢?
在這裏我給大家講一個不可妄語的例子,是一個八十歲的老奶奶明白了真相後講給我的。她說她是遼寧錦州人,小時候聽大人講這麼一個故事:一個母親要帶兒子過河,兒子不知怎的了總是哭,這個婦女煩了,就嚇唬孩子說:再哭就把你扔到河裏去!結果坐上船後,船一個勁的往下沉,眼看就要沒過船幫了。船老大問這幫坐船的人:你們誰說錯話了?那個母親只好承認她說過要把她兒子扔到河裏去的話。船老大說,就是你的事。於是抓起她兒子扔到河裏,然後船就浮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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