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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惡黨人員鄧少軍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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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鄧少軍,甘肅金川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金川集團公司610(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小組組長,是金川公司所有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大法學員迫害的決策者、主謀。其人在迫害法輪功期間,出台了詳細迫害法輪功學員細則的文件──金黨委發第05號文件,通過連坐、處罰的方式挑動、強迫各二級廠礦持續對法輪功學員施加迫害,手段有洗腦、限制人身自由、開除、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經濟迫害等手段。

非法關押:2000年3月3日到2000年11月16日,在金川集團公司消防隊(後轉到公司戒煙所)辦洗腦班。先後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18人,釋放的條件是上電視揭批和無中生有的污衊法輪功。

經濟迫害:金川集團把法輪功學員是否放棄信仰「真善忍」和各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挑動、脅迫各級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凡是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按違反廠規處理,有的被非法開除工作,有的被非法開除留廠察看1-2年。他們還在每年的公開招聘招工公告上,明確寫有不招聘修煉法輪功的人員,在單位調工資、評職稱的通知中也明確要求參與法輪功修煉的不給調工資、評職稱。

法輪功學員魏安月因不放棄修煉,被單位強行買斷工作,不准上班,住房也被沒收,朋友借給一間也不讓住。

非法勞教判刑、被非法開除工作的情況:

馬躍芬,男(二礦);楊笑川,男(三冶煉);李波,男(動力廠);趙珮文,女(動力廠)。以上幾人被非法勞教三年後金川集團不給安排工作。王金平,男(二礦);許勇,男(動力廠)被直接開除工作。孫愛玲,女(實業公司)被非法勞教三年。

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郭紅,40歲,2002年3月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職工,被非法判刑11年;
單思源,女,36歲,金川集團公司培訓中心電氣教研室教師,被非法判刑13年;
崇金霞,女,33歲,金川集團公司培訓中心電氣教研室教師,被非法判刑11年;
安佔峰,男,30多歲,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化工廠職工,被非法判刑10年。
張永龍,男,37歲,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冶煉廠職工,被非法判刑7年。
馬志剛,男,32歲 金川集團公司冶煉廠職工,被非法判刑12年;
武開禮,男,金川集團動力廠退休職工,被非法判刑4年。
樊永成,男,54歲 金川集團生活公司退休職工(被非法判刑12年)
魏安月,男,45歲左右(金川集團運輸部貨車司機,被非法判刑10年)

酷刑折磨:2002年3月在金川公司公安處,因不堪忍受毒打和各種酷刑的折磨從四樓跳下,致使腳後跟骨折,在這種情況下,馬志剛仍被非法關押,並因無法得到徹底治療而落下殘疾。當時充當打手的有金川公司政保科米寶明,邢富強等人。

二礦職工馬躍芬被非法勞教,小腿被打斷。

非法抄家:幾乎所有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抄家。這裏,僅舉一例,劉桂花,女,50多歲,2004年 10月15日晚上在功友家被金昌市國家安全局、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濱河路派出所20多人綁架,當晚在金川公安分局雙手被銬在暖氣上一晚上,第二天上午9點多去非法抄家,家裏沒人,惡警用搜去的鑰匙開門沒有開開,就用大錘砸開了門,開始抄家。他們還說:「電影《白毛女》中惡霸黃世仁的手段就是給你們用的。」

公開綁架:動力廠職工郭紅走在大街上,就被金川公司公安處邢富強等人公開綁架。冶煉廠職工劉政被金川公司公安處邢富強、代寶吉等7人強行綁架搶走鑰匙,打開家門抄家。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手續,邪惡至極。

到目前為止金昌市已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直接迫害致死,多人致殘,近百人被抄家、拘留、勞教、判刑、開除工職。所有這一切都是在鄧少軍授權和支持下的所為,如果沒有鄧少軍的命令和支持,這一切暴行至少不會變的如此猖狂和沒有人性,不會如此的無法無天。鄧少軍的幕後指揮強迫無數職工去仇視他人、迫害他人而麻木無知。使無數人失去理智、喪失基本的是非辨別能力,如同文革中的打、砸、搶分子已喪盡天良卻渾然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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