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新的回憶文章還陸續的在網上發表,非常高興,希望這樣的文章多了後,會有新的一集《憶師恩》誕生。也希望海外的同修多投稿,寫下師父在海外傳功講法的珍貴回憶和記述,那麼這本書就更完整的留給未來和眾生了。
這裏對書中的兩個用詞,與同修切磋。
在有的文章中會看到「我親自」參加了師父的某個講法班,「我親自」聆聽了師父的講法這樣的話。這個「親自」在漢語語氣中,是有著居高臨下重視的含義,如「某官員(長輩)親自到場」,自己對待比自己身份高的人,不應用這個詞。也就是說這不是個謙詞,作為弟子對師父,是不應用此詞的。應是「我親身」參加了某個講法班,「我親耳」聆聽了師父的講法。而對師父的描述卻應用此詞,如「師父親自給弟子調整身體」這裏用此詞含有敬意。
對師父住宅的用詞,用「破舊」不當,「破」字不敬,用「陳舊」可以。對他人的住宅,即使是茅舍草堂,古人也要用「貴宅」來稱謂,我們在回憶、描述師父時,在用詞上要斟酌,注意用歉詞和敬詞。
對師父更改的字(如最常見的「得」「地」改為「的」),我的想法是,如果是出了書,因為大法弟子出的書是留給未來的,並且是正一切不正的東西的,我個人的想法是改過來,並在書前或書後,發一個註釋,告訴常人,在大法這一修煉法門中,「得」、「地」的用法,就用「的」,因為背後的內涵不同。常人也會理解,因為是修煉法門中要求的東西,他會理解。也是對常人文化的正的引導,現在就可做引導。因為我們出的書,只要全是大法弟子寫的,就應以最純正的樣子展現,可以說一步到位。因為這是要留給未來的,只要加個註釋,個人覺的問題不大,人會理解的。如果是網上的麵對常人的一篇文章、傳單、小冊子之類的,不改為好,因為不可能個個註釋,常人看了會不解。如果是弟子之間切磋的文章,我們應注意改過來,這也是對師父講的法的尊敬和弟子學法後對法應有的認真態度。
關於純粹是大法弟子寫的書中改不改字的事,這只是說出了個人的想法,因為將來還會有一些大法弟子的書要面世,很希望明慧對這件事能請示一下師父。
以上如果有必要,希望明慧對《憶師恩》這本書再做一下編輯校對。個人的一點想法,願與同修切磋,不當之處,望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