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漢市何灣勞教所的迫害手段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

1、每間牢房關押一個法輪功學員,其他是犯罪人員,每間房關押15-20人不等。惡警指派犯罪人員看管法輪功學員,不准煉功,不准與任何人交談,不准隨意走動;上廁所每天規定次數,每次規定時間;他們任意打罵法輪功學員。因打罵法輪功學員厲害的犯罪人員可以減刑,所以犯罪人員人人賣力使壞。

2、對法輪功學員朱漢龍連續一個多月拳打腳踢,慘叫聲不絕;經常對法輪功學員戴手銬、吊銬;五天五夜不讓王浩睡覺,王浩曾二次昏倒地上,連續十五天對其罰站,導致王浩兩腿腫的有小水桶樣粗,長時間不能行走。

3、每間牢房頂上只有一個小排風扇,高溫季節人在蒸鍋裏生存,每餐吃的糙米飯、還吃不飽,菜也沒油,有時鹽也不放。

4、強迫法輪功學員參加各種勞動,今年5-8月份有蒙牛乳業和貴州田順醫藥保健有限公司大量包裝產品送到何灣勞教所來加工。

5、何灣勞教所設有專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兩個嚴管禁閉室,對不放棄修煉的學員長期不允許家屬接見。

6、原先見到的法輪功學員在一夜之間就不知去向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