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洛杉磯市講法》中說:「修煉人決不是指責好的,也不是我這個當師父的把誰批評好的,也不是你們互相之間批評指責好的,是大家自己修自己修好的。」我個人認為,像開頭說的那樣給同修指執著是不妥的,表現的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客觀上起到給邪惡迫害同修找到了藉口的作用,使邪惡高興,從而使同修在魔難中難於拔出自己。
同修處於魔難中,好比落入水中在掙扎的人,需要我們拉他(她)上來,所以我們首先做的是從「水中」拉他(她)出來,不管同修有甚麼執著,我們先把他(她)從魔難中拉出來,和他(她)學法,增加他(她)信師信法的心,使他(她)在法中修去執著,而不是站在岸邊以指責的語氣給其指出:「你有執著」、「你該向內找了,找一找自己為甚麼掉到水裏,找到了,你有了正念就上來了」等等。
當然,並不是說看到同修有執著不能指出,看到同修有缺點也不能給指了,互相保護人的所謂面子你好我也好,這又是走極端,是對自己、對同修都不負責任。同修在魔難中肯定是有自己看不到、沒修去的執著,但如果我們不存指責的心、不用指責的語氣,而是帶著真正理解、寬容的心態,善意的指出其可能的執著(很多時候我們看別人時不知不覺會帶著自己的觀念,並不能說自己看到的就是別人真正的執著),可能就不會出現本文開頭所說的結果。師父說:「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清醒》)我們按照師父講的去做,魔難中的同修也會接受我們的善意。我們如果能使同修更加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有信心在法中修去執著,這才能達到幫助同修的目地。
而對於在魔難中的同修來講,就應該在徹底否定舊勢力安排的基點上向內找,找到自己的執著和人心,去掉它,面對批評和指責能夠保持平靜的心態,有則改,無則提醒自己。
總之,我們每個大法弟子如果都能夠修自己,為他人著想,理解、寬容同修,保持平靜心態,我們就能更好的互相配合做好師父教給的三件事,更好的救度世人。
個人所悟,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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