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十月十三日報導,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加拿大獨立調查團,根據多種管道所查獲的證據推論,在七月間發表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他們認為中共政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證是真實的。上午喬高和麥塔斯拜會陸委會主委吳釗燮,並呈送他們所撰寫的獨立報告。
大衛•喬高表示,中共拒絕他們到中國大陸實地調查,至今卻無法反駁他們七月公布的調查報告,只能勉強指出兩個錯誤來,就是報告中兩個城市放錯了省份。他們調查報告公布了三個月,僅有這兩個地方被指正,是否代表其餘的部份都屬實呢?!
這項獨立報告,根據十八類證據的證明和反證(Proof and disproof)得出結論,即中共政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在中國大陸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摘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繼續著。
報告說,調查人員曾經調查過在加拿大、澳洲、法國與美國的證人,接觸方式包括面對面的訪問、電郵等,在眾多的證據當中,最主要的一項是由華語進行的電話錄音,這段錄音的參與者包括中國全國各地的醫生、醫院的工作人員和收容所。其中包括參與過兩千餘次摘取法輪功學員角膜手術的外科醫生的前妻的證詞。
報告中以器官移植數據分析佐證,根據公開的報告,在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的五年間,中國大陸境內大約進行過六萬次器官移植手術,而迫害前五年間的數據為一萬八千五百次。這意味著,在迫害的六年中,有四萬一千五百個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
此外,報告中指出,中國等候器官移植的時間比其他國家短很多,因器官容易腐化、且並非所有捐贈者的器官都適合接受者,要互相配合才行,而中國國內醫院的網站宣傳中說可以在短暫時間內找到適合的器官提供使用,證明中國境內有一大群人提供活體器官,而這些人可能就是被關押的囚犯、少數民族以及法輪功學員。
報告結論部份指出,中共政權的執行機構,尤其是醫院、拘留所和法院,自從一九九九年以來,已把大量但具體數字不詳的法輪功學員殺死;他們的器官,包括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幾乎都同時被強行摘取,然後被高價出售,有時被賣給外國人,這些外國人在他們自己的國家裏通常需要等候很久才能得到自願的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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