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宥溈被迫輟學,流亡他鄉一年後,重慶市國保總隊(610)指使渝北區國保支隊長時間的蹲點、跟蹤向宥溈。在2005年9月28日晚,向宥溈在重慶渝北雙鳳街道橫街支巷6幢3單元7-1號房被渝北國保支隊綁架到南坪一個非常秘密的地方,非法拘禁審訊158小時後,在向宥溈精神不振、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由非法審訊人按他們自己的目的作出筆錄,並強加於向宥溈簽字、蓋印等一切違法程序,作為書面偽證。
2005年10月5日,向宥溈被非法關押在渝北看守所。2005年12月22日下午,在渝北區法院(雙鳳街64號)二庭秘密開庭非法審判。渝北公訴機關以向宥溈 「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非法提起公訴。向宥溈當庭否認了一切強加的書面偽證。
2004年7-8月間,向宥溈利用大學暑期,給一家開發公司打工之際,被他人誣陷,當地公安機關非法審訊幾小時後,非法送入「洗腦班」,在「洗腦班」強制洗腦,向宥溈正念抵制,後正念走脫,被迫流離他鄉,過著漂泊生活。
1998年,向宥溈在萬州中學讀書,星期天回到家中,看見他媽煉功前後的變化,開始修煉法輪功。在未煉功前,向宥溈家裏每年打工的收入,70-80%用在媽媽治病的醫藥費上,並且越治越重;自從媽媽煉功後,病情一天一天地逐步好轉,吸引他開始看《轉法輪》。向宥溈通過學功和看書後,言行、道德大為改善,從初中到大學,以良好的學習風貌,較好的學習成績順利踏進高校。特別在高校中,深受師生們的敬佩。向宥溈無私奉獻,每天放學早晚、星期天都忙於學校的公務活動,如:班上的牆刊、學校的校刊以及學校各種宣傳活動等,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裏,多次被評為優秀的學生幹部,多次受過校內嘉獎及獎金。
重慶國保隊(610)凌駕於憲法之上,為所欲為,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加於向宥溈頭上,這莫須有的罪名並不成立的。它把真正善良、手無寸鐵的良民百姓、學生關進監獄。希望社會各界具有正義感的人士共同發出呼籲,讓他早日回到他心愛的學校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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