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對待給自己製造魔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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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30日】二零零四年八月的一天,我們單位的辦事員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件不好的事要通知我:單位領導決定停發我的每月八百元的費用。當時,我腦子「嗡」的一下,辦事員後面講的是甚麼,我也不知道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〇以後,由於不斷的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自己被多次非法關押。單位也對我進行了相應的處理:調整了我的工作,從軍品研製車間調至民品生產車間;扣發了我的工資。二零零零年六月,在各種正常渠道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我去天安門打開了「真、善、忍」的橫幅。隨即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裏單位領導口頭通知了有關開除我公職的決定。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人心太重,在勞教所裏我邪悟了。邪悟後,夥同勞教所及610幹了許許多多的壞事。隨即我被「所外執行」,並以臨時工的身份回單位上班。後來,通過學法及其他同修的幫助,自己認識到了所犯下的大錯及由此產生的嚴重後果。為此,我抓緊學法、煉功,努力追趕師父正法進程,彌補自己邪悟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我的工作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自己認為這是在還邪悟後所幹壞事的債,所以一直在默默的忍受。可是,我夫人不同意再這樣下去。在得到單位領導同意的條件下,2003年我考上了某高校的自費博士研究生。單位領導同意在我讀書期間給我每月八百元費用。一年都過去了,可是,好端端的為甚麼現在又要變卦了呢?這不是在把我往絕路上逼嗎?現實使我不得不認認真真的找自己的問題……

師父在《轉法輪》第202頁講到:「做為一個煉功人就是應該這樣的。凡是在煉功中出現這個干擾,那個干擾,你自己得找一找原因,你有甚麼東西還沒有放下。」

現在是正法時期,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是第一位的。而自己在這件事情上,首先想到的卻是個人的得失。這就是一顆為我為私的心。師父在《法輪佛法(精進要旨)》的《佛性無漏》中講到:「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

給自己製造魔難的人也是我們要救度的對像。師父在《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中講到:「一個神下來度人,人把神釘在十字架上,人有多大的罪呀,到今天還在償還。」

由於自己的執著使他們在無知中造了業,他們為此要付出多少才能償完得了啊……

師父在《法輪佛法─精進要旨(二)》「安定」一文中講到:「關於前一段所發生的事情對法輪大法廣大學員已經造成了重大傷害,同時也嚴重的敗壞了國家形象。學員可根據所掌握的有關地區、有關部門,直接或變相干擾破壞法輪功學員煉功之事,以至有些人利用手中權力挑起法輪功事件,把廣大人民與政府對立起來,從中撈取政治資本的情況,可通過正常渠道向各級政府或國家領導人反映。」

想到這,我決心徹底破除邪惡對自己及其他眾生的迫害,並以此為契機,廣傳真象,救度眾生。我的打算是:從下至上、從裏到外反映情況。一條線是從車間、所、院到集團公司;一條線是從街道辦事處、區到北京市;再一條線是從片警、派出所、區公安分局到北京市公安局;同時還要向勞教所、司法局等部門反映情況。我的想法得到了其他同修的支持和鼓勵。我首先找到車間,車間領導說此事是所裏定的,他們管不了。接著我去找所裏的主管領導,不巧,主管領導出差很長時間,這件事由另外一位領導臨時負責。臨時負責的領導踢皮球,要我等。等就等吧,一個月過去了,錢已經開始扣發了,所領導還是沒有答覆。為此,我向臨時負責的領導明確表示了我要逐級上訪的決定,該領導不相信,說我是在威脅他。

我開始了又一輪上訪之路。先找了所長、其他副所長,再找了街道辦事處的工委書記,又找了片警。還沒等我繼續往上找,所人事處的處長便主動找我談話。我向他表示要單位解決我的工作問題。他則說恢復我的每月八百元的費用,同時把已扣的錢補給我,要我繼續讀書。至此,這一問題告一段落。

通過這件事情,我認識到我們必須慈悲對待給自己製造魔難的人。師父在《轉法輪》第140頁講到:「我們作為一個煉功人,矛盾會突然產生。怎麼辦?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如今,正法對我們的要求越來越高,自己唯有踏踏實實的學好法,認認真真的做好師父所要求的三件事才能不辜負「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

以上是自己個人所悟,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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