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的610又逼迫其丈夫與她離婚。其中康姓惡警、王姓惡警還有兩個於姓惡警,強迫她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按手印。被她氣憤的撕掉。惡警又用「不轉化」就遣送回原籍來威脅、恐嚇她,未見效,最後又逼迫恐嚇她的丈夫不見離婚手續誓不罷休,丈夫無奈,花了800元買了張假離婚證才逃過一劫,留住了自己的妻子!在這非法監禁期間,610的惡警用盡了各種流氓手段,也沒有達到他們的目地。於2001年4月24日,將她送往天津市女子勞教所非法勞動教養。
在勞教所期間, 超強度勞役,扛包、挑豆子、鋪地面等等,每日勞動十七、八個小時。並於2001年6月1日轉到天津市建新勞教所再次遭受邪惡的迫害,在那裏罰站、「燕飛」、不讓睡覺、不給飯吃、強行灌輸誣蔑大法的言論。
在2000年11月28日在塘沽分局拘留所門前被強行搜走80元錢,在被關押期間,派出所又向家屬強行索要現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