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忽視講真象,把講「九評」等同於講真象。在做「九評」以來的好長時間,忽視講真象、揭露曝光當地邪惡的惡行。在網上曝光的少、慢,只在《明慧週刊》的當地消息中可以見到,或以小紙塊、口頭內傳誰被綁架了,傳單少見,甚至沒有。一些協調人公開的說,現在就是做「九評」,其它的沒空做,忘了為甚麼做「九評」。
2、走極端。(1)以做「九評」勸「三退」代替大法弟子講真象、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主線。(2)特殊情況高密度發正念是對的,機不可失。但集體學法的時間被擠少,甚至取消停止,間歇時閒嘮嗑式的切磋多了。(3)有些同修不在大法的基點上看發「九評」,起了被惡黨黨文化帶動的「仇恨心」和對時間執著盼望早日結束的常人心。
3、盲目樂觀。有部份同修盲目樂觀,縱容邪惡。言談中流露出盤錦地區挺好,邪惡不怎麼惡的念頭,變相的認同了迫害。過去曾有同修認為遼河油田對大法弟子挺好,後來迫害嚴重,教訓夠慘重了。
4、干擾多,不自省。近期出事的同修一個共同的特點:好長時間沒靜下心來學法煉功,發正念跟不上,甚至整點全球發正念也不能保證。自身忙於事務,睏魔、病魔干擾自己或家人不覺醒。處在常人狀態中做大法事,忽視自身安全,事實上也是不為整體著想。建議老學員多向新學員和後期走出來的學員多介紹講真象的方式方法、經驗、教訓、注意事項等。
5、擺不正向內找和除惡的關係。出了問題,特別是受到迫害干擾時,走極端。要麼一味的只向內找自己,法理不清,停留在個人修煉階段,找不明白,就算了,不挖根,不除惡;要麼只是向外找,只除惡,找同修問題,忽略修自己,忙著修別人,不向內找。
6、做而不修。忙於「三件事」,但又把他與修自己分開。甚至覺得自己修得差不多了,只注重救人,忽視靜心學法煉功發正念。把「三件事」當作任務來完成。怕自己圓滿不了。
7、對發正念認識不清。到現在還沒弄清楚為甚麼要發正念,為甚麼發正念中要鏟除邪惡。也有的同修不知道發正念意念中要發啥。有的甚至說管用嗎?沒有看見起甚麼作用,覺得可笑,甚至有的覺的發正念不善。同修出了問題,如病魔、矛盾中、遭綁架等,帶著強烈的情去發正念。平時經常接觸的,說得來,印象好的,發正念營救很積極;對本地不認識的,不熟悉的,那就差些了;對外地的,哪怕外地來盤錦的,就更差勁了。對不太精進的同修出問題,不是善意的去幫助,而是站在旁邊指責連連,不把同修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來辦,整體意識淡薄。不知大法是嚴肅的,不是為滿足私慾的。
發正念時由於種種原因,暫時沒見到明顯效果就洩氣了。對法產生懷疑,甚至無可奈何的說:管用嗎?對以前的「事件」記憶影響了現在和以後的信心(如王麗華綁架案件),缺乏持續的金剛不動的除惡、救度眾生的正念。
8、協調不到位。協調的同修只側重送資料,同修間的一些問題和整體證實法的事協調不夠,沒引起足夠的重視。有些時間性很強的消息傳的較慢。有的起協調作用的同修喜歡別人聽自己的,有變相命令或強行按自己想法做大法事的現象。
9、傳遞消息不守中。對重要消息,特別是涉及安全這個敏感話題,有的同修認為,為不引起部份同修波動不穩,就不告訴這些同修了;或見同修麻木,為引起同修重視,有意識加入自己的人心去強化消息。對大家認為各方面修得較好同修出現較大問題,忌諱頗深。傳播道聽途說的消息,遇事急、毛楞,攙著怕心,不去進一步核實就把消息發出去,甚至發傳單,造成負面影響。有的傳這個同修被跟蹤,那個被監控,做得如何好或不好,結果想像的內容多。
10、不注意修口。嘴快了順嘴甚麼都說,有的好打聽消息去傳,對其他同修的事、資料點的事總要詳細的問;有的協調人也存在想多知道事的「習慣」;有的把自己與同修的矛盾隨意說給其他同修,以求得洩憤市場,造成更大更多的矛盾;有的大談自己做真象成績、心得,自己沾沾自喜,還帶動法理不清的同修學人「不學法」;有的常人式的背後「指責」、「埋怨」,互相瞧不起、妒忌、不服氣,按自己感覺分同修三六九等,分別對待。即使當面指出,也「鬥」味、「算賬」味十足。也有的同修今天說這個不行了,明天又說那個沒救了,不去主動對幫助同修,對常人也往下斷言。還有的嘴裏總是挑做事同修的毛病,而不去祥和告訴同修。
11、言大於行。有的同修平時切磋時夸夸其談,大講其認識的法理,給人修得好的印象,就是不對照自己去修心。一旦觸及自己的心性,一點小事就「魔性大發」,爭鬥心、妒忌心、虛榮心、顯示心等等都起來了,還說風涼話。還有的把「敏感日」常掛在嘴邊,動不動就想找所謂安全的地方藏起來,對怕心重的學員影響很大。
12、聽不進去同修意見。包括有的協調同修總認為自己應高高在上,聽了不同意見,不管對與錯,不向內找,或不屑一顧或為自己辯解,甚至抱怨、發火、爭執,千方百計找對方的毛病,猜測提意見的原因、意圖。
13、重視安全不夠。對做資料的同修(包括發資料)和資料點正念除惡不夠,甚至發正念時忘記這碼事,不去重視清除對資料點進行破壞的一切邪惡因素,在本次營救同修們向內找時,談及這方面的較少。
14、等、靠、推卸,不為同修負責問題。等靠依賴其他同修去做,這不僅表現在資料上,其他方面也有。有的同修沒跟上正法進程或走彎路或對常人講真象遇到困難等問題,同修為難需要幫助時,被找到的同修只是說你們做的挺好,別洩氣,鼓勵同修,同時也把困難、苦難、魔難繼續留給同修,不去做實質性的幫助,不向同修負責。例如:(1)有的同修幾年來沒走出來,近來明白了,很著急,想參加集體學法,想讓同修幫幫,找到相關同修時,一種情況是以自己沒修好,「怕」做不好向別處推;一種是以安全為由,「怕」後出來同修帶來不好的東西,影響了他們現在學法的「場」,將之拒之門外,(2)有同修A,6年來一直不清醒,甚至放棄修煉,說大法及大法弟子壞話,並說是不隱瞞自己觀點,周圍同修不斷的做了大量工作,一直不見大的效果,直到有一天,曾被周圍同修多次邀請而未到的同修B過來交流,同修A才明白過來。B同修認為此事是其他同修不懈努力的結果,自己只是在最後又推了一下。後來同修B在師父點悟下才明白,是自己該做的事沒做,結果耽誤了同修A好幾年修煉。
15、正法修煉的基點問題。為私為我的心不去,做甚麼事,考慮甚麼問題,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對我自身安全如何,這麼做如何不方便,以自我為中心。還有的求名求利心不去,把證實自己當作證實大法,自己家庭收入本來很不錯,還以種種藉口佔同修便宜。知道「九評」和真象材料應分開發,卻圖方便一起發,以人們反正都知道「九評」是大法弟子做的為藉口。或圖省事,只做「九評」,揣幾本做完就完事了,當成任務派發。有的起協調作用的同修,同修出事了,首先想到如何去保護自己,開脫自己,別因此影響自身安全,然後再去想營救同修。
以上是通過交流中發現的盤錦兩區兩縣的同修存在的一些問題,不一定全面,也不一定都對,可能由於自己的觀念,對法認識的程度,誤解了同修,請同修慈悲指正,「以法為師」。寫出來只是看到我們自身的不足,希望整體提高上來,更好的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的「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