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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關於法輪功的2005年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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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9日】2003年3月2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法輪功學員李冬青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及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李女士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平羅鎮百西台子村大北女子監獄。李冬青患肝炎,包括她在馬三家教養院拘留期間,受到長期的小號監禁,謾罵,毒打,被惡警用電棍電擊。目前她的身體浮腫,精神健康一日不如一日。

2004年3月15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37歲的法輪功學員唐乙文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2004年2月23日唐女士被綁架到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的槎頭法制學校接受勞教。2004年3月10日,據報唐乙文的健康情況非常危險。據說為了抗議被拘留,她已經絕食了17天。她的家人向廣州市警察局申訴,要求對於她被扣押的合法性加以調查,並要求立即釋放她。據說迄今未見任何行動。

2004年4月30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遼寧省東港市36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梅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2004年3月10日,劉女士的一位親戚探望了她之後說,劉梅是戴著一個大紗布面罩被抬到會客室的,她看起來非常虛弱和消瘦。而當她說她快要死了,警衛就馬上停止這次會面。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她的情況的信息了。

2004年5月7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44歲的高中音樂教師黃向微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他現在被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他因為絕食抗議勞教所警察的不公對待,身體虛弱而昏迷不省人事,被送到醫院緊急治療。自從2004年4月初他被送進勞教所的醫院後,一直沒有他的情況的信息,而且沒有人能夠去見他。

2004年5月18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河北省泊頭市的金強和他的妻子魏麗梅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他們因為在他們的餐館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而於2004年4月8日被抓,關押在泊頭拘留所。他們開始絕食抗議被非法拘留,而被強行灌食。因為金先生沒有合作,警察就打他,打斷他的腿和兩根肋骨,打破他的右耳鼓,並打壞他的下巴。魏麗梅被打得全身發黑。可能他們還得不到醫療。

2004年7月15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下列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保護人身健康」 特派專員,及「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

耿菊英,河南省孟州市城伯鄉羅莊村的一位法輪功學員,她被拘留在十八里河勞教所。2000年,她與她8個月大的孩子在家裏被孟州市「610辦公室」與孟州市警察局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抓到拘留所。2002年5月25日,在耿女士被釋放後,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沒有拘捕令就把她帶到警察局。耿女士當時懷孕了,警察為了要把她送去勞教所,強迫她墮胎。據說他們強行給她注射以引起墮胎,並在那兒看熱鬧,當她在痛苦的時候,還嘲笑她。她先被送到河南省焦作市一個拘留所,然後就被送到十八里河勞教所,被關押至今。耿女士的父親耿學才,母親申廣白,大姐耿小翠,及弟弟耿華明,也都因為修煉法輪功多次被拘留。

陳亞茹女士,一位46歲的法輪功學員,家住天津市河西區小海地。她目前何在未知。2001年在家被捕,判勞教兩年,關押在天津市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受到酷刑。2002年5月13日陳女士在勞教所煉法輪功,被勞教所警察關在一個小黑屋,打她,用腳踩她的手臂作為懲罰。她的兩臂被拉成了一字形,銬在她的床上,前後銬了23天。2003年4月6日,陳女士與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撕掉勞教隊裏張貼的許多誣蔑法輪功的標語,被惡警們拖到一間屋裏,強行的扒掉她們身上的毛衣毛褲,只留下內衣褲,又將她倆拖到樓道裏,命令她們跪下,她們不下跪,便被6個男警察(其中一個叫李志強,另一個姓於的科長)同時用6根電棍電擊陳女士。一男警察用電棍電擊陳亞茹的陰部有20分鐘之久。電完她後他們又用同樣的方式電擊另外那位女士,陳被全身實行電擊,致使她的牙齒全部鬆動。此後一個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動。

彥淑君女士,目前何在未知。2000年11月份因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天津和平區公安局拘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兇狠的打她的耳光,她被判刑兩年半勞教,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四大隊。 2001年6月1日,彥女士被轉到天津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由於她不肯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勞教所女警衛們就不讓她睡覺,每天只有兩個多小時的睡眠。彥女士絕食12天以示抗議,此後,勞教隊對她加期拘留。2003年4月1日,隊裏又強行洗腦,她被女警衛們拖到一間小黑屋,用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女警衛們將她衣服扒去,讓管教科的男警察們參觀她們的電擊酷刑,而後將彥女士關在了一個長約0.5米,寬約0.3米,高約1.5米的木籠子裏,她只能歪身低頭的站了8天,過後她走路瘸了很長時間。

郭寶花女士,30多歲,家住天津市塘沽區,目前何在未知。2001年4月,因拒絕看誣蔑法輪大法的文章被捕,遭到警察們的捆綁和體罰,而後被關到一個木籠子裏長達一個多月,為此,郭寶花以絕食的方式抗議,絕食37天。在這期間警察吊銬她,將她關進小黑屋裏達一個多月,警察將她銬在暖氣片上,又將她的兩臂伸到了極限,分別銬在兩個暖氣片上。後又將她站著吊銬著她的手腕。

2003年4月1日,又遭到警察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她的全身。並把她關進一個木籠子裏許多天。

蘇豔華女士,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蓮江口人。她被關在佳木斯市勞教所,身體狀況非常危險。2002年4月15日,她因為是個法輪功學員,在她兄弟家被當地警察拘捕,被送到蓮江口拘留所,兩個星期後被轉到佳木斯勞教所。她到勞教所後受到酷刑,被強迫洗腦。2002年7月,勞教所警衛強迫她坐在一個小凳子上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當她拒絕看時,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把她拖下樓梯,銬到一張床上。她就開始絕食抗議,結果連續7天警衛以食鹽飽和的牛奶強行給她灌食。2002年11月,警衛強迫蘇女士每天10個小時坐在一個布滿三角形尖物的凳子上。他們讓她把手放在大腿上,而不讓動,結果她的臀部皮膚被撕裂而流血。每次她動一下,警衛就同時以電棍電擊她,並毒打她。因為她拒絕看任何誣蔑法輪大法的文章,他們又毒打她。2002年11月底,因為蘇女士還是拒絕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電視,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用不平衡的姿勢把她手銬到一張床上,銬了兩個星期。

因為他們長期不讓蘇女士洗澡,她在2003年2月生了疥癬。有一次,警衛用一種化學品噴她,引起她胸腔劇痛,致使她的頭和手都不能動。2003年5月的一個早上,當蘇女士開始煉法輪功時,兩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叫了幾個犯人去打她。他們把她拖到二樓,強迫她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雙手銬在背後10天。在第10天,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把她一個手臂從頭後面,一個手臂從下背後手銬了13天。當她的手被放開後,她的手臂已不能動,而且走路都很困難。2003年6月,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非常用力的打她的臉,讓她一時失去聽覺。蘇女士在她的刑期屆滿後並未得到釋放。

2004年8月30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女士事件,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她被關在遼寧省瀋陽市龍山勞動教養院。2004年5月她因被電棍電擊,面部被嚴重毀容。她從2004年8月9日開始尿血,並且不能吃不能喝。她的眼眶深凹,她的眼瞼不能合攏,她變得很消瘦。瀋陽市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說,她的生命很危險,並再次的發布「病危通知」,可是,瀋陽市司法局的一位官員不肯釋放她,並且還說,「如果生命有危險,就讓醫院醫治她,就算她死了也不能讓她回家。」

2004年10月12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法輪功學員,現年32歲的趙有剛事件,給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他被關押在無錫監獄,遭受殘酷迫害。為抗議迫害,趙有剛從2004年6月起一直絕食,警衛每天強行給他灌食,每晚灌7-8次。現在他體重只剩70多斤。

2004年10月2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三位法輪功學員:趙波、王傑、蔡邵傑,及李偉繼事件,給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及「人權保護人狀況」的聯合國秘書長特別代表,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趙波被關押的地點未知,王傑女士和蔡邵傑被關押在大北監獄,李偉傑被關押在盤錦監獄。根據報告,警察打斷了李偉傑的雙臂,並且讓他腰間盤突出,使他行走困難。

觀察

2004年6月1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他要到中國訪問延期之事作如下說明。原來預定於2004年6月底的12天訪問,在中國政府以需要更多準備時間為由,要求延期。

英文原件下載-法輪功人權網站:
https://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5/torture_chn.pdf

英文原件下載-聯合國網站:
https://daccessdds.un.org/doc/UNDOC/GEN/G05/132/80/PDF/G0513280.pdf?OpenE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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