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對待有精神病史的人

——望有類似情況的地方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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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9日】近日我們寧夏地區有個人(煉功前曾患有嚴重精神病)被抓,被抓二十多天後,在向公安寫了保證後被釋放。此人在平時就表現的比較急躁,吸煙不斷(註﹕能真修的大法弟子沒有吸煙的),給人講真象也似常人式的爭論,一旦出事,因為怕心,又將資料來源暴露。

雖然按照大法的規定,精神病人不應該學大法,但對於有過精神病史或家族有此病史卻非要學的人,記得師父也曾慈悲的講過:「有精神病史的學員在背後做點甚麼,講真象的事情可以少做或不做」(《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所以我認為所有曾有過精神病史的人(或周圍同修應告知其),實在非要學大法,也應該自己在家獨自學,不能和其他學員在一起,因為精神病人不能學大法,這是師父的要求。你真認識到大法好,就應該尊重大法師父的要求,無論甚麼時候以法為大,不要因為自己的不理智,給周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雖然心裏想的是要讓大家認識到大法好,但大法修煉的是人的主意識,而有精神病史的人恰恰是把握不了自己主意識的人)。周圍的大法弟子一定要理智的對待這個問題,不能感情用事。出發點是想做好事,但效果恰恰相反,也是對大法不負責。

有精神病史、非要學的人,如果真能在家多學法,煉功,發正念,平衡好周圍的環境,其實很多人也許看到你做的好,道德高尚,就受到了影響,那也是一種救度,當然加上適當的言語效果也許更好。

千萬不能和其他學員一起做資料,因為要考慮到他人的安全與資料的來之不易。

個人所悟,不到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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