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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新賓縣惡徒逼死16歲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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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7日】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惡徒張學清與郭華偉,以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名,為謀取錢財,綁架大法學員常殿奎,結果奪走了常殿奎之女、年僅16歲的常穎的生命。

2005年4月5日,新賓縣永陵鎮大和睦村中共黨支部書記張學清與永陵鎮派出所所長郭華偉相互勾結,對大和睦村大法學員常殿奎進行抄家,並綁架拘留常殿奎,繼而又將常殿奎劫持到撫順武家堡教養院。

常殿奎的16歲女兒常穎,幾次天真的輕信張學清所說的「拘留幾天就回來了」、「教養院呆不了幾天就弄回來」、「今天就能回來了」等謊言,但都大失所望。天真的少女幾經欺騙後,對其父親何時能夠回家深感渺茫,因日夜思父心切,難以忍受思念父親的痛苦,於2005年5月22日服毒自盡。

常穎服毒後,善良的人們無不為常家的遭遇感到悲切和同情。張學清卻藉此之機,要常妻拿出5000元交到派出所,做為常殿奎可以回家的辦理費,因常家有負債,拿不出這麼多錢。有人要張學清跟派出所商量商量少拿點,可張學清毫不猶豫的一口回絕:「那不行。」鎮、縣要派出所出手續才同意讓常提前回家,但永陵鎮派出所所長郭華偉拒絕出手續和蓋章,張學清後雖不得已蓋了章,但之前也是有意推托,百般刁難,說「印章借出去了」。

在這個事件的過程中,充份暴露出了他們原本綁架常的用心和目的。同時也可以看出那些緊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都是些甚麼樣的人。

這是中共製造的又一幕人間悲劇。中共在歷史上對人民所欠下的累累血債到今天已無法償還,必將受到天理的懲罰,但我們希望那些為了私利充當中共打手的人能早日找回自己的良知,用實際行動贖回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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