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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非法抓人 焦龍腿摔骨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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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4日】焦龍,男,45歲,黑龍江省拜泉縣大法弟子。1996年開始修煉大法,全家人都修煉,在99年7.20邪惡開始鎮壓後依然堅定修煉。2000年7月他妻子張麗群因去北京上訪,在哈爾濱車站被抓,並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雙合勞教所。焦龍自己帶二個上中學的孩子。

焦龍在2001年11月被迫流離失所,家中只剩下二個孩子在家。他愛人張麗群到2001年8月才被放回,被非法多關押了一個半月。張麗群回來兩個月後因去農村發真象資料被惡人舉報再次被抓,並又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2004年12月11日,下午1點多鐘焦龍和同修張斌去看望流離失所的同修,剛一進屋就被原團結路派出所所長彭某和薩爾圖區政保科長董某領著很多警察把513號樓圍了起來。張斌和焦龍向他們講真象,並喊「法輪大法好」同時向過往行人講真象,在發現被圍時他們把門反鎖了。

這樣從11日下午1點鐘一直圍到第二天早上5點多鐘,他們從三樓陽台把窗紗撕開接上後順三樓下來。

焦龍下來時不慎把左腿摔成粉碎性骨折。被抓後因不能行走,惡警就拽著焦龍的胳膊在地上拖著走,一直拖進車裏,他們並沒有把他送進醫院,而是拉到了團結路派出所,下車時他們還是拽著胳膊在地上把焦龍拖進屋裏,並開始對他非法審訊。惡警董某甚至用腳踢他受傷的腿。

而後他們把焦龍送到大慶醫院拍片子,拍完後發現多處骨折。從醫院他們用車把焦龍拉回派出所,沒讓他下車。說市裏來人正在開會研究,後來出來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對他說:我們放你走,在大慶有沒有親朋好友,把你接回去治傷。

當時不清楚他們目的,就說沒有,焦龍說自己回家。這樣他們叫來一輛出租車,車費400元,當時焦龍有1000多元錢,被惡警搜身後拿走了,400元左右車費他自己拿的。

這樣焦龍被出租車司機送走。因為耽誤及時救治,他的腿腫得像小水桶一樣粗,腳腫得也很高。後來輾轉來到外地,直到現在他的腿還沒有恢復正常。

在此呼籲所有正義感、所有有善心的人都起來制止這場邪惡的迫害。

下面是焦龍的腿摔骨折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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