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在6月舉行的委員會議上就此事進行了討論,並通過了一個決議案,決定就此事致信悉尼科技大學校長、校務處和澳洲外交部長、影子外交部長、教育部長、影子教育部長、新威爾士省教育部長以及部份國會議員,表達對這樣不公正對待的抗議和對法輪大法團體和學員平等權利的支持。
信中說,「我們認為作為這樣的承諾的一部份,悉尼科技大學必須尊重和保障學生宗教和信仰的自由,其中當然也包括人們修煉法輪大法的權利」,「悉尼科技大學應該嚴肅對待這個問題,認識到如果學校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壓制中保持沉默的話,我們也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中參與了犯罪。」
以下是學生會主席米歇爾-斯芭克斯(Michele Sparks)致信外交部長的信件的翻譯:
尊敬的外交部長唐納先生:
我們悉尼科技大學學生理事會和學生會了解到悉尼科技大學的法輪大法俱樂部受到了來自悉尼科技大學管理部門的一些不適當的威逼。我們得知悉尼科技大學學生聯合會這個學期早些時候被本校的管理部門告知不能夠給予其註冊下的法輪大法俱樂部在該校租借會議用房間的權利,後來聯合會又被要求將所有提到法輪大法俱樂部的內容全部從該校網站上刪除,否則的話,悉尼科技大學被威脅將會可能失去與中國其它大學之間的學生交換等合作關係。
儘管這些命令後來都被撤銷了,但是我們學生會要在此清楚的表達我們對悉尼科技大學管理部門這樣屈服於中共政權壓力的做法表示強烈的反對,因為校方管理部門已經提出了要求並且實際上已將法輪大法俱樂部的名字從悉尼科技大學社區內抹掉了。
悉尼科技大學和我們學生會長期以來一直擁護保持大學的獨立和中立性、不受政府官僚和政策的干擾控制。我們不應該被一個外國政府所恐嚇,這樣的恐嚇是對我們這個學校所建立和積極維護的民主原則的破壞。在悉尼科技大學的使命書中清楚的表明了,本校希望「盡最大努力服務於社會,並幫助學生充份實現他們個人和事業上的發展」。我們認為作為這份承諾的一部份,悉尼科技大學必須尊重和保障學生的宗教和信仰自由權利,其中當然也包括人們修煉法輪大法的權利,而校方早先的命令對這樣的責任是一種破壞。
作為一個教育部門,悉尼科技大學當然也應該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正如澳洲憲法所包含的那樣。
不僅如此,悉尼科技大學也有義務保障和維護受迫害團體的權利。這個問題不僅與我們的學生有關,也影響到了學校的很多的人員。悉尼科技大學應該嚴肅對待這個問題,認識到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已經持續了這麼長的時間了,如果學校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壓制中保持沉默的話,我們也在這場迫害中參與了犯罪。
我們6月20日在學校委員會議上得知了校長表明的立場,那就是悉尼科技大學將堅持原則對(中共政府)這樣的恐嚇進行抵制。我們希望悉尼科技大學管理部門在將來也能夠繼續採取這樣的態度,支持學生,珍惜不同的文化和信仰給大學帶來的貢獻,更慎重的考慮在面對一個外國政府壓力的時候,把中國誘人的市場潛力置於大學的獨立性和人權價值之上的行為,將會帶來的涵義和後果。
您誠摯的,
米歇爾-斯芭克斯
悉尼科技大學學生會主席
以下是學生會主席米歇爾-斯芭克斯女士致信外交部長的信件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