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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市公安局惡警的非法經濟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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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15日】自從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惡警們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的搜刮法輪功修煉人的錢物。當法輪功學員向公安局索要時,辛集市公安局局長趙樹華居然還說:「抄法輪功家裏的東西從不開條,別要了,要也不給的。」「如果給你們開條子,害怕上明慧網曝光。」土匪行徑可見一斑。下面是辛集市部份法輪功學員的遭遇。

韓光澤,男,60歲,辛集市雙柳樹村人。2004年底辛集市國保大隊隊長耿超、賈立超帶人從北京把大法弟子韓光澤劫持回辛集時,問韓光澤是否有錢,韓光澤說沒有。他們就在他身上搜了一遍,說:「沒有錢,你是卸掉一支胳膊,還是卸掉一條腿。」由於韓沒有錢就被非法判了勞教兩年。

王永君,男,50歲左右,家住辛集市八街,化工廠工人。2005年初,因給其領導講真象,被該領導告發。惡警耿超等向王永君要錢。王說沒錢。第二天,耿超、賈立超等在王永君家裏看見甚麼拿甚麼。

2002年,辛集市公安局惡警去辛集市田家莊鄉彭六佐村王同建家裏,拿走電視機、摩托車,沒有任何手續。後家裏人找人,花了800多元,才把摩托車要了回來,惡警同樣也沒有任何手續。

2005年4月13日,辛集市公安局惡警又把王同建的哥哥王同義、嫂子二改夫妻二人非法抓走,抄走現金1萬多元,還有電腦、手機,沒有任何正當手續。

在2003年4月10日,辛集市公安局惡警非法抓走辛集市田家莊鄉柳樹村馮建華、張小會夫婦二人,從家裏非法抄走電視機、VCD、手機兩部、自行車一輛、頭盔一個、天線桿一個、茶葉、現金38900多元(其中包括為買出租車,從親戚、朋友那裏的借來的)。還從馮建華的服裝店非法抄走部份服裝(價值7000多元),也是沒有任何正當手續。抄走後兩天,才補手續,還把出租車扣了20多天,並說不交錢就不給車。因車是與別人合夥買的,家人托人花了3000多元,又吃飯、又送禮,才要回車,收了錢也沒開證明。馮建華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馮建華家裏有老人三個,孩子一個,惡警沒給他們留一分錢的生活費用。國家的憲法保護合法的私人財產不受侵害,惡警卻知法犯法。

還有辛集市的田家莊鄉郭莊村的李玉德,2004年被他們非法抓住,從他家拿走8000多元現金。家裏人去要,公安局局長趙樹華謊說,沒拿,還說:「抄法輪功家裏的東西從不開條,別要了,要也不給的。」並且還說:「如果給你們開條子,害怕上明慧網曝光。」

所有這些都是辛集市公安局的人員非法所為,善惡有報,請那些惡人懸崖勒馬,不要再為江氏集團的賣命了,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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