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光澤,男,60歲,辛集市雙柳樹村人。2004年底辛集市國保大隊隊長耿超、賈立超帶人從北京把大法弟子韓光澤劫持回辛集時,問韓光澤是否有錢,韓光澤說沒有。他們就在他身上搜了一遍,說:「沒有錢,你是卸掉一支胳膊,還是卸掉一條腿。」由於韓沒有錢就被非法判了勞教兩年。
王永君,男,50歲左右,家住辛集市八街,化工廠工人。2005年初,因給其領導講真象,被該領導告發。惡警耿超等向王永君要錢。王說沒錢。第二天,耿超、賈立超等在王永君家裏看見甚麼拿甚麼。
2002年,辛集市公安局惡警去辛集市田家莊鄉彭六佐村王同建家裏,拿走電視機、摩托車,沒有任何手續。後家裏人找人,花了800多元,才把摩托車要了回來,惡警同樣也沒有任何手續。
2005年4月13日,辛集市公安局惡警又把王同建的哥哥王同義、嫂子二改夫妻二人非法抓走,抄走現金1萬多元,還有電腦、手機,沒有任何正當手續。
在2003年4月10日,辛集市公安局惡警非法抓走辛集市田家莊鄉柳樹村馮建華、張小會夫婦二人,從家裏非法抄走電視機、VCD、手機兩部、自行車一輛、頭盔一個、天線桿一個、茶葉、現金38900多元(其中包括為買出租車,從親戚、朋友那裏的借來的)。還從馮建華的服裝店非法抄走部份服裝(價值7000多元),也是沒有任何正當手續。抄走後兩天,才補手續,還把出租車扣了20多天,並說不交錢就不給車。因車是與別人合夥買的,家人托人花了3000多元,又吃飯、又送禮,才要回車,收了錢也沒開證明。馮建華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馮建華家裏有老人三個,孩子一個,惡警沒給他們留一分錢的生活費用。國家的憲法保護合法的私人財產不受侵害,惡警卻知法犯法。
還有辛集市的田家莊鄉郭莊村的李玉德,2004年被他們非法抓住,從他家拿走8000多元現金。家裏人去要,公安局局長趙樹華謊說,沒拿,還說:「抄法輪功家裏的東西從不開條,別要了,要也不給的。」並且還說:「如果給你們開條子,害怕上明慧網曝光。」
所有這些都是辛集市公安局的人員非法所為,善惡有報,請那些惡人懸崖勒馬,不要再為江氏集團的賣命了,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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