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勞教所,一幫猶大們沒黑沒夜的轉化,逼著寫「決裂」寫「五書」,看我不寫,幾天後,惡警魏丹就派幾個人看著我,不讓睡覺,面壁站著甚麼也不讓靠,進行體罰。
幾天後我的腳站腫了,由於熬夜,吃不飽,身體支持不住了,他們讓我坐硬板凳、姿勢腰挺直,不准閉眼、不准做墊。除了吃飯、點名、上廁所,其餘時間都是體罰,早晨四點半起床一直站到半夜十二點鐘,這樣折騰了一個月才讓我與其他人一起上床睡覺。
在勞教所,不論老弱病殘每天被逼勞役,工作量很大,早上四點半起床一直幹到晚上九點,還無故給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加班加點,就連吃飯、上廁所都規定時間,有的學員憋得尿不出尿來,而刑事犯卻行動自由。惡警還經常唆使刑事犯打大法弟子。
2002年7月,惡警魏丹打了我一百來個嘴巴子,把我眼睛打得眼球鼓出超過眼眶,它打累了就用電棍,反覆折磨,我腦子被打的不能低頭,低頭就受不了,注意力不能集中,胳膊被電的抬不起來。
2003年4月中旬,惡警逼我寫決裂書,它們叫刑事犯把我拖到管教室,倒背手銬著,惡警隊長劉蓮英 、魏丹兩人各持一根電棍,連踢帶打,用最大的電量電我,電的我不能動為止,胳膊、腿都硬了,嘴和脖子電起大泡,舌頭不能回彎,吃飯漏飯、喝水漏水。在這種高壓的情況下,我違心的寫了「決裂書」。寫過後,我非常痛苦,我感到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
十天後,我寫了嚴正聲明。這次我真正放下生死,終於闖過這一關。一直到放我的那一天,惡警隊長劉蓮英還逼我寫所謂揭批書,否則不放我。當時我想,就讓我呆一年我也不會再寫了。她看我不寫就說:那你就寫拒絕政府幫教,堅修到底。這才是我的心裏話,我寫完它們把我放了出來。
在這裏我再次聲明我在勞教所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