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5日晚上8點,和同修兩人在離市區20公里外的地方粘貼和派發真象資料,被惡警藉口查駕駛證強制綁架,把我們強推到派出所辦公室,當時用手銬把我扣在沙發扶手處扣壓得不能動。惡警問我甚麼,我都不回答、不配合,並鄭重的聲明他們把我綁架是非法的,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益國益民百利無一害,我們沒有罪。
所長惡狠狠想對我們施暴,我發正念鏟除它背後的邪惡因素,並說如果你們打我,就是打你自己。正念一出,他被嚇得臉色發白,把手縮了回去,不敢打了。再後來他一直不敢靠近我們,他背後的邪惡因素怕被解體吧。正如師父說的「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兩語》)。
第二天,惡警把他自己做好的材料要我簽名,完全是惡警自問自答的偽證據,完全是非法的。我不簽名,幾個惡警就用暴力將我的雙腳綁在沙發扶手處使我動不了,又再用手銬扣死我的左手,再有四個惡警狠狠的一齊抓住我的右手再強拉我的食指,我反抗並大聲叫:「派出所惡警強行逼供!」惡警馬上開大電視機音量,使周圍的群眾聽不到我的呼叫聲,惡警還用鎖匙用盡全身力強壓在我的右食指上,使我反抗不了,痛苦難忍,並強迫我蓋上了一個又一個的手印。強行壓我右食指的四個惡警累得上氣不接下氣,滿頭大汗。
第二天,惡警帶著非法材料,把我們強押到第一看守所。在第二天早上,惡警問話,做甚麼事抓來的,我說: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象,被綁架來的, 我做好人沒有罪,在看守所不會幫你勞動的,如果我勞動就說明我有罪了。由於我正念足,在看守所裏甚麼勞動都不做,早上不做體操,不排隊點名,堅持煉功,發正念,背法,講真象,清除破壞大法的邪惡。
有一次早上,我正在煉功,發正念,看守所所長走過來見我煉功,不做早上體操,不參加點名,不勞動,又絕食抗議,他惡狠狠說,如果你還堅持這樣下去,就拿腳銬扣腳。我當時一點都不怕,正念很足,向他發正念,他被嚇壞了,再也不敢動我。以後全所也沒有一個惡警敢阻止我煉功。
每天我堅持煉功,學法,發正念,講真象,清除邪惡爛鬼,正念顯神通。惡警請求我幫他做點勞動,意思是歷來進看守所的沒有不勞動的,並說看守所的親人進來都要勞動。我說:我在你們第一次問話時就講過,我不是犯人,不參加你們的勞動,不配合你的迫害,為甚麼要我勞動呢?壞人、犯人要勞動的,我沒有罪,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哪有罪啊?無奈惡警講不過我,就走了,以後再不提要我勞動的事了。
我向公安檢察院訴訟我的材料是假的,蓋的手印是強行的,是非法的,惡黨邪靈不但不實事求是辦事,反而想非法判我勞教二年半,在第一看守所的幾個月裏,把我迫害成高血壓和心臟病。惡警見我重病,怕我死在監獄裏,把我強行送到三水勞教,三水見我重病在身,拒絕不收,再押回看守所。
經一個月的殘酷折磨,惡警無可奈何,又怕我死在裏面,所以就把我當所外就醫處理。我又一次破除了邪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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