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北京同修抵制劉輝等人的亂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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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26日】2001年春,一位幾年不見的同修突然找我,挺神秘的給我傳所謂的「更高的法」,神志不清的說是師父找徒弟,這是師父單獨傳給部份高層次弟子,再由這些弟子挑層次高、根基好的人才能傳的。還說甚麼層次低的可能會接受不了,會認為這不是師父講的法。對這種人就不能隨便傳,云云。

再看其內容,跟師父講的法實在大相徑庭。除大量充斥了一些低層小道的說法外,還要求練動作要定時定點,另有「傳法弟子」會教給你新的更高的動作 ……(實際就是所謂的「第十講」)。

這完全背離了師父當初講的法。因為師尊早就講過,「五套功法,一步到位」,「以後要是誰又教你其它動作,那是你見了魔了」 ……然而,由於天生靦腆的性格,我沒敢提出自己的疑惑,而是想進一步搞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幾天後,這位同修極其慎重的帶我去見了一位所謂的「高人」,也就是這段亂法謊言的炮製者──劉輝,並胡言亂語的說她就是當今的彌勒,還傳一些純屬造謠的謊話。當時的我由於心性尚不穩定,雖有種種質疑,卻又暗想:「如果這一切都是真的,難道師父還分上部座弟子、下部座弟子,分別傳不同層次的法嗎?可師父明明說過『傳的就是這一部法』、『進門不分先後,都是弟子』,怎麼會這樣?」現在想想,這不就是被干擾了嗎?!出於謹慎,或許是怕他們會認為我層次低,我始終不敢講出真話以阻止劉輝等亂法。直到去年,《明慧網》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聲明所謂「第十講」是假經文,我才釋然。

然而,檢視自己內心,我非常痛悔!那些追隨劉輝的人至今還很崇拜她,虔誠的把她所講的話錄下來,反覆領會,並傳人。師父說,「你講不了法,你要能講法,我就不出來了」,又說「在法中流傳的任何不是法的東西都是亂法」。在國外同修的鼓勵下,我深深認識到,我應該對法負責,再也沒有理由繼續沉默下去了!

幾年來,劉輝一直帶著身邊這些崇拜著她的人以一種奇特的方式所謂「學法」,就是逐字逐句摳字眼,「挖」法中的內涵;再就是別人提問,她解答。硬將自己所看到的那一點點理,加上佛教中的一些名詞概念強灌輸給學員,那些誤入歧途的人自然很新奇,進而更加崇拜她。劉輝這樣做,其實是強烈的干擾了他人的修煉。

關於學法,師父專門發表了一篇經文《學法》曰:「還有的人聽說大法有很深的內涵,有很高的指導不同層次修煉的東西在裏面,因此就一個字一個字的去摳,結果甚麼也沒發現。」「要想學好大法,只有不抱有任何目地去學才對。每當看完一遍《轉法輪》,明白了一些就是提高;哪怕你看完一遍只明白了一個問題,那也是真正的得到了提高。」「記住,要無所求而自得。」師父的法講得如此明確,劉輝為甚麼還要違背師尊,專門摳字眼,講「法」、解「法」呢?其實源於想顯示自己、抬高自己的強烈的執著心。對此,師父在《如何輔導》中也有明確的論述:「還有甚者,為了叫大家信服和服從,經常搞一些小道消息,或者搞聳人聽聞的東西來提高自己的聲望,或獨出心裁,這都不行。」

有些人可能認為,「她得法早,修得高,她講出的東西能夠幫助我修煉。」試想,高不高是人說了算的嗎?修煉能靠感覺嗎?她要真的修得高,她就應該以法為師,謹遵師訓,怎麼可能去做那些師尊明令禁止的事?如亂教動作、自稱「彌勒」、「講法」,等等。

其實,偉大的師尊在《轉法輪》中早就多次論述過這個問題,如「還有一些人,他修不高,他自身攜帶的東西和他自己的忍耐力結合在一起是固定的,所以有一些人在很低層次就開功開悟了,……」「我跟大家講出這個問題,就是要告訴大家,一旦這樣的人出現,你千萬不要把他當作甚麼了不起的覺者。這在修煉上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只有遵照這個大法去做才是對的。」

除此之外,由於劉輝自稱彌勒,又經常講一些「新奇」的東西,因此常有全國各地的人來找她,很虔誠的聽她「講法」,可奇怪的是,許多人回去後就失蹤了。如東北一張姓學員,還有廣東、湖北等地人……2002年,劉輝帶著身邊一些人發起成立「中國支持法輪大法聯盟」,並起草了章程。結果被公安調查立案,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親自過問此「案」。出人意料的是,這些參與此事的人都不同程度的受到處理,還有幾位人被判勞教。而受到公安保護的劉輝卻安然無事,仍在家裏大設講壇,行亂法之事。

寫出此文,只是想提醒廣大真修弟子,修煉是嚴肅的事情,無論甚麼情況下都要「以法為師」,排除干擾,奮勇精進,才能真正圓滿回家!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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