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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市6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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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24日】吉林省九台市6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下面是幾位大法弟子的簡單情況。

黎建英,女,1959年4月5日出生,吉林省九台市火石嶺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4年。黎建英曾於2000年12月5日被非法勞動教養1年。2003年11月29日被以所謂涉嫌破壞法律實施名義非法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2004年1月16日被九台市公安局取保候審,同年4月13日撤銷取保候審,羈押於九台看守所。

胡亞文,女,1965年3月5日出生,吉林省九台市火石嶺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5年。2000年3月12日曾被以擾亂社會秩序被治安拘留15日,以所謂涉嫌破壞法律實施於2003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羈押於九台市看守所。

王麗,女,1952年10月29日出生,吉林省九台市營城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4年。曾於2002年3月15日因進行所謂的「非法活動」曾經被拘留15天。以所謂涉嫌破壞法律實施於2003年11月29日刑事拘留,現被押在九台市看守所。

王秀福,男,1950年3月24日出生,吉林省九台市營城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3年。2003年3月6日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治安拘留25日。2003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被逮捕。

王玉蘭,1954年12月14日出生於九台市,被非法判刑3年,吉林省九台市營城街大法弟子。2000年1月5日被行政拘留15天,2003年11月29日以所謂涉嫌破壞法律實施,被判刑。

王豔,女,1975年2月17日出生,吉林省九台市火石嶺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3年。2003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現羈押於九台市看守所。

上述六名大法弟子不服從判決,認為自己沒罪、上訴。2005年1月24日被長春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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