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法輪大法研習中心的理事於2005年5月31日因為一些極細微的技術錯誤,被無理控上法庭,包括提交年度申報表,沒有完整的會員名冊等六項指控。
法輪功的代表律師雲大舜表示這些指控極不合理,而且完全沒有先例,因為法輪大法研習中心已經承認了自己犯下了技術上的錯誤,並繳交了馬幣2050元(相等於美金500元)的罰款,因此公司註冊局不應該再向九位理事罰款。
法輪功發言人表示,中共這樣做是為了阻止學員在當地揭露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的實情。
中使館對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的干擾從未停止過。過去數年,法輪功曾三次申請社團註冊,但都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被拒絕。法輪功學員也曾就此事向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遞交備忘錄,該委員會也表示會關注此事。
馬國報章上的多篇報導都曾經報導了中使館干涉社團註冊局和公司註冊局,致使當局拒絕了法輪功的註冊申請的事實。
在這起案件發生前,馬來西亞公司註冊局已經以各種理由威脅要關閉法輪大法研習中心,其中的一個理由是「國家安全。」
法輪功學員強烈抗議中共對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迫害已經嚴重侵犯馬國法輪功學員的言論、思想、信仰自由。此外學員也向公司註冊局呼籲撤銷對法輪大法研習中心理事的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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